法律社會學語境下新三板市場投資者準入限制制度的社會利益目標分析
發(fā)布時間:2017-06-04 06:11
本文關鍵詞:法律社會學語境下新三板市場投資者準入限制制度的社會利益目標分析,,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我國新三板市場所實施的投資者準入限制制度,從法律社會學視角檢視,是資本市場的一項特殊制度安排,其目的不是要限制投資者的入市權利,而是在于保護投資者免受重大損失。這種以利益為法律價值、以目的為導向的法律規(guī)范,在我國新三板市場監(jiān)管中的運用具有特殊的意義,它使得我國新三板市場監(jiān)管法律規(guī)范的制訂和實施更具有針對性,有利于提高市場效率,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實現(xiàn)法律的實質正義和社會正義,體現(xiàn)社會利益目標。
【作者單位】: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關鍵詞】: 新三板市場 投資者準入 社會利益
【分類號】:D90-052;D922.287
【正文快照】: 法律社會學(sociology of law)的產(chǎn)生和發(fā)展,〔1〕大大改變了法和法律發(fā)展的生態(tài),使法和法律從注重其形式性和規(guī)范價值走向注重實質性和功能意義。法律社會學理論強調社會利益(social interests)目標分析。法律社會學代表人物羅斯科·龐德(Roscoe Pound)在批判抽象個人主義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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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4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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