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以前東南山林的定界與確權
發(fā)布時間:2021-10-27 04:44
"界"的出現是山林確權歷史中的重要一步。東南山林的私占從西漢開始以刻石的方式宣示和記錄下來。唐代的墓志和寺院管山石刻即以"四至"標示山林界址。隨著山林資源的開發(fā),特別是較為固定化的墾殖、造林活動,人們對山林的認識越來越細化。山林土名、四至邊界的記錄,也因為山林的買賣、析分、納糧升科等活動不斷增加,以應對基本的確權需求。通過契稅、理訟和地籍登記活動,國家、地方官員也參與了山林界址的制造。宋代的經界和登記加速了東南部分山林的定界和確權,甚至有些小片的山地、山林經過丈量,有較為精確的面積記錄。部分地籍賦役登記與民間契約中的山林界址信息,是可以相互配合、參證的。但總體來說,與田土相比,山產的信息更加粗略和不準確。這構成了南宋以后東南山林確權與界址爭訟處理的基本社會和制度背景。
【文章來源】:浙江社會科學. 202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13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晚清民國山林所有權的獲得與證明——浙江龍泉縣與建德縣的比較研究[J]. 杜正貞. 近代史研究. 2017(04)
[2]宋代賦役征差簿帳制度考述[J]. 戴建國. 歷史研究. 2016(03)
[3]宋代差役改革與都保鄉(xiāng)役體系的形成[J]. 侯鵬. 社會科學. 2015(08)
[4]經界與水利——宋元時期浙江都保體系的運行[J]. 侯鵬. 中國農史. 2015(03)
[5]楊輝算書與南宋社會經濟諸關系初探[J]. 呂變庭. 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 2014(01)
[6]明清徽州山林經濟研究回顧[J]. 康健. 中國史研究動態(tài). 2013 (03)
[7]南方山區(qū)經濟開發(fā)的歷史進程與空間展布[J]. 魯西奇,董勤. 中國歷史地理論叢. 2010(04)
[8]明清徽州民間墳山糾紛的初步分析[J]. 韓秀桃. 法律文化研究. 2008(00)
[9]南宋砧基簿與魚鱗圖冊的關系[J]. 尚平. 史學月刊. 2007(06)
[10]從“自理”到“憲律”:對清代“民法”與“民事訴訟”的考察——以《刑案匯覽》中的墳山爭訟為中心[J]. 張小也. 學術月刊. 2006(08)
博士論文
[1]在政區(qū)與社區(qū)之間[D]. 黃忠鑫.復旦大學 2013
本文編號:3460897
【文章來源】:浙江社會科學. 202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13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晚清民國山林所有權的獲得與證明——浙江龍泉縣與建德縣的比較研究[J]. 杜正貞. 近代史研究. 2017(04)
[2]宋代賦役征差簿帳制度考述[J]. 戴建國. 歷史研究. 2016(03)
[3]宋代差役改革與都保鄉(xiāng)役體系的形成[J]. 侯鵬. 社會科學. 2015(08)
[4]經界與水利——宋元時期浙江都保體系的運行[J]. 侯鵬. 中國農史. 2015(03)
[5]楊輝算書與南宋社會經濟諸關系初探[J]. 呂變庭. 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 2014(01)
[6]明清徽州山林經濟研究回顧[J]. 康健. 中國史研究動態(tài). 2013 (03)
[7]南方山區(qū)經濟開發(fā)的歷史進程與空間展布[J]. 魯西奇,董勤. 中國歷史地理論叢. 2010(04)
[8]明清徽州民間墳山糾紛的初步分析[J]. 韓秀桃. 法律文化研究. 2008(00)
[9]南宋砧基簿與魚鱗圖冊的關系[J]. 尚平. 史學月刊. 2007(06)
[10]從“自理”到“憲律”:對清代“民法”與“民事訴訟”的考察——以《刑案匯覽》中的墳山爭訟為中心[J]. 張小也. 學術月刊. 2006(08)
博士論文
[1]在政區(qū)與社區(qū)之間[D]. 黃忠鑫.復旦大學 2013
本文編號:346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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