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媒婆制與現(xiàn)代婚姻中介的制度比較
發(fā)布時間:2020-04-22 10:12
【摘要】: 中國的婚介現(xiàn)象有趣又有意義,尤其是媒婆制,吸引了民俗學、社會學等眾多學者的關注,但卻鮮有從經濟學角度對此進行深入研究。而現(xiàn)代婚姻中介制度在發(fā)展中遭遇了諸多問題,實際上可以從經濟學意義上給出一定的解釋。本論文從信息不對稱問題的視角切入,以封建社會的媒婆制和現(xiàn)代社會的婚介制度為兩條主線,運用經濟學理論和方法,通過構建信息經濟學的分析框架,對不同社會制度下的婚姻中介制度進行比較研究。 文章首先描述了不同社會制度大背景下的婚姻中介制度。對媒婆制和現(xiàn)代婚介制度各自面臨的制約條件、影響因素作了重點剖析,并梳理了典型媒婆制和現(xiàn)代婚姻中介制度下不同的“做媒”事實及特征。在這一社會制度的參照和對比基礎上,論文進一步提煉出了研究主題,并運用現(xiàn)代經濟學的理論和分析工具,從信息鑒別、信息傳遞、搜尋匹配及行為約束機制等方面,對封建社會的媒婆制和現(xiàn)代社會的婚姻中介制度進行全面、深入地比較研究。最后,得到了本論文的一些研究結論,,并對進一步促進我國的現(xiàn)代婚姻中介制度發(fā)展做了思考。 這是經濟學為主的學科交叉研究成果。研究表明,大小制度是匹配的,媒婆制本身符合封建制度,以婚姻介紹所為主要載體的現(xiàn)代婚姻中介制度也適合現(xiàn)代社會的制度背景。盡管媒婆制和現(xiàn)代婚姻中介制度在形式上盡管存在很多差異,但都是解決婚姻過程中信息不對稱的制度安排。從信息不對稱角度切入比較分析清代媒婆制與現(xiàn)代婚介制度,兩者本質上都屬于一種委托代理機制。但由于總體受制于各自不同的制度背景和約束條件,導致信息機制不同,信息不對稱及相應的行為表現(xiàn)也就不同。
【學位授予單位】:浙江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7
【分類號】:D669.1;K892.22
本文編號:2636409
【學位授予單位】:浙江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7
【分類號】:D669.1;K892.22
【參考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6條
1 徐宗玲,蔡琛;勞動市場網絡化:信息搜索與工作匹配[J];華南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04期
2 黃文平;搜尋理論的經濟學社會學實證[J];經濟師;2000年01期
3 陳才訓;話媒[J];天水行政學院學報;2000年06期
4 羅開玉;成都昔日的媒婆[J];文史雜志;1996年01期
5 俞憲忠;人口流動規(guī)律及其政策含義[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huán)境;2005年01期
6 文豪,汪海粟;無形資產信息不對稱問題研究[J];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05年03期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1條
1 徐建斌;信息不對稱與信貸資源配置研究[D];浙江大學;2004年
本文編號:2636409
本文鏈接:http://www.sikaile.net/jingjilunwen/lyjj/2636409.html
最近更新
教材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