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會計準則下交通公共基礎設施資產核算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9-27 23:36
我國2019年1月1日起執(zhí)行5號準則,將公共基礎設施納入會計體系核算,與很多原則性要求,如確定會計主體、資產范圍和后續(xù)計量等,都存在一些難點,缺乏參考經驗,本文就此展開探討。
【文章來源】:行政事業(yè)資產與財務. 2020,(07)
【文章頁數】:2 頁
【文章目錄】:
一、5號準則下交通公共基礎設施資產應用的內容和結果
1. 對交通公共基礎設施資產設置明確的會計明細科目
2. 確認增量交通公共基礎設施的時間
3. 確定政府存量交通公共基礎設施價值的方法
4. 維護、改建和修繕的方法確認
5. 折舊方法
6. 確認處置的方法
二、推動交通公共基礎設施準則實施的管理措施
1. 利用統(tǒng)計調查方案來確定存量資產價值
2. 將存量資產價值評估方案確立
3. 進行盤點
4. 進行資產編碼
5. 將財務管理建設并且規(guī)范內部控制
本文編號:3410826
【文章來源】:行政事業(yè)資產與財務. 2020,(07)
【文章頁數】:2 頁
【文章目錄】:
一、5號準則下交通公共基礎設施資產應用的內容和結果
1. 對交通公共基礎設施資產設置明確的會計明細科目
2. 確認增量交通公共基礎設施的時間
3. 確定政府存量交通公共基礎設施價值的方法
4. 維護、改建和修繕的方法確認
5. 折舊方法
6. 確認處置的方法
二、推動交通公共基礎設施準則實施的管理措施
1. 利用統(tǒng)計調查方案來確定存量資產價值
2. 將存量資產價值評估方案確立
3. 進行盤點
4. 進行資產編碼
5. 將財務管理建設并且規(guī)范內部控制
本文編號:34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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