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視角下的中歐雙邊投資協(xié)定
發(fā)布時間:2017-11-17 23:30
本文關鍵詞:博弈論視角下的中歐雙邊投資協(xi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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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50多年的時間里,歐盟在海外直接投資領域并不是主要行為體,歐盟各個成員國有權主動開啟與第三方國家雙邊投資協(xié)定的談判。目前,歐盟各個成員國已同世界各地150個國家簽署了1400份以上的雙邊投資協(xié)定。隨著2009年《里斯本條約》的生效,海外直接投資領域并入歐盟共同商業(yè)政策領域,為歐盟取得對外直接投資(FDI)的專屬管轄權奠定了法律基礎,因而歐盟從法律上成為海外直接投資(不管是境外投資還是外商投資)的主要行為體。然而,歐盟對FDI的專屬管轄權和獨立仍存在著許多政治性和法律性的含糊不清,而歐盟法律框架的此種“刺耳的聲音”隨著由歐盟經濟危機而興起的中國對歐盟的投資高潮變得更加明顯。中國對外直接投資所謂的“歐洲時段”有潛力產生對歐盟成員國利益的離心力,結果是,與中國相對,目前歐盟在FDI領域處于相當脆弱的困境。2014年1月正式開啟的中歐雙邊投資協(xié)定(BIT)的談判正是歐盟試圖逃離此困境的新措施。然而,盡管歐盟處于相對脆弱的地位,但其仍然有著對中國而言具有吸引力的談判籌碼,否則雙方不會進行如此多的談判會議(截至2016年2月已進行了九輪談判)。由此狀況產生的核心問題便是:歐盟和中國到底是否會達成共識,簽署一個全面的雙邊投資協(xié)定,以替代現(xiàn)有的中國同歐盟幾乎所有成員國單獨簽署的雙邊投資協(xié)定?本論文的結構與內容都圍繞此核心問題,而本論文主要以博弈論來回應。具體來說,本論文將中歐雙邊投資協(xié)定當作一場博弈,探索雙方的立場與需求、優(yōu)勢與劣勢,將會辨別出影響該博弈結果的要素及博弈的收益結構、界定二者在該博弈的策略、分析有潛力妨礙雙方達成共識的外部因素,并最后將會指出適用于中歐戰(zhàn)略互動的三個靈活的博弈模型,而不只是一個固定的博弈模型,因而指出在什么樣的情況下以及什么樣的因素將會使該博弈從具有均衡的合作型博弈變成非合作型博弈。博弈論在本論文的應用方法和目標不是就指導歐盟和中國對外行為的因素而指定規(guī)則和法則,而是從戰(zhàn)略互動方面對影響中歐BIT談判的所有因素進行科學的研究、引起關注,以便更恰當地把握歐盟和中國兩個行為體之間的戰(zhàn)略互動和交往如何形成。
【學位授予單位】:北京外國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6
【分類號】:F752.7;F755;F2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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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197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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