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委托代理下的政社關系: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新解釋框架
發(fā)布時間:2017-09-29 05:10
本文關鍵詞:雙重委托代理下的政社關系: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新解釋框架
【摘要】:論文借助廣州市政府購買服務這一案例,引入"多層級政府"維度,分析了民政局、街道辦和社工機構三大主體在社會服務購買過程中不同的價值偏好、行為選擇和三者之間的復雜關系模式。在雙重委托代理的框架下,初始委托方民政局追求效率、成本和公共利益,是基于"正式合同"的行為選擇;中間委托代理方街道辦則希望完成部門任務,爭取更大的政治利益,傾向于"隱性契約"的管理模式;而終端代理方社工機構則在"正式合同"和"隱性契約"的雙重約束下"夾縫中求生"。而后,論文提煉出三大參與主體的互動關系特征,即正式的委托代理關系、動態(tài)演變的吸納關系和合謀關系。關系模式之間的邊界是模糊的,并形成持續(xù)的張力,形塑不同的政社關系。論文對紛繁復雜的政社關系的內在邏輯機制的梳理,有利于推進政社合作關系的有效治理,促進社會與國家之間的良性、有序互動。
【作者單位】: 中山大學中國公共管理研究中心;
【關鍵詞】: 政府 購買服務 雙重委托代理
【分類號】:D630;C916
【正文快照】: 1研究背景2011年7月,中共廣州市委、市政府頒布了《關于全面推進街道、社區(qū)服務管理改革創(chuàng)新的意見》(穗字[2011]14號),決定全面推進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建設,推廣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模式。它是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由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簡稱社工機構)承接運營,根據,
本文編號:94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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