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行政訴訟制度的整體關聯(lián)性
本文關鍵詞:訴訟權能與審查密度——德國行政訴訟制度的整體關聯(lián)性,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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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權能與審查密度——德國行政訴訟制度的整體關聯(lián)性
作者: 趙宏
關鍵詞: 訴訟權能 審查密度 行政訴訟制度 法釋義學
摘要:
訴訟權能與審查密度同屬行政訴訟的關鍵制度,但我國學理卻慣于對兩者分別觀察,有關這兩個領域的制度實踐同樣分頭進行,并無關聯(lián)。與此相對,德國法中嚴格的訴訟權能與高密度的司法審查,卻體現(xiàn)出行政訴訟制度間的相互配合與密切銜接。兩國的差異一方面源于在制度建構中,行政訴訟是否首先被作為由諸多環(huán)節(jié)共同構成、緊密關聯(lián)、配合作用的整體來對待;另一方面則源于作為制度建構基礎的行政訴訟學理是否強調對邏輯一致的周密考慮和整體完整的反復錘煉。而本文的寫作正是從訴訟制度的整體構成與系統(tǒng)作用角度出發(fā),通過對照德國與中國在訴訟權能與審查密度兩方面的不同處理,以及分析它們之間的內在關聯(lián),一方面嘗試跳出以往對行政訴訟制度予以片斷認識和分隔理解的視野窠臼,,從整體上觀察和把握不同國家行政訴訟的概觀風貌;另一方面則希望在我國的行政訴訟的學理討論和制度實踐中,同樣導入對邏輯一致和整體完整的思考與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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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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