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再組織化:城市社區(qū)重建的治理創(chuàng)新——以長春市C社區(qū)為例
本文關鍵詞: 老舊單位社區(qū) 單位人 再組織化 社區(qū)公共性 出處:《新視野》2015年06期 論文類型:期刊論文
【摘要】:區(qū)別于以新建商品住房為主體的新型城市社區(qū),單位社會轉型造成的老舊單位社區(qū)的社會治理難在于其顯性與隱性的公共性困境相互交織,難以僅從外部的房屋維修或社區(qū)拆遷改造得以根治。長春市C破產(chǎn)單位社區(qū)的"單位人再組織化"模式為此提供了一個新的思路,即將國企老職工和老黨員視為社區(qū)動員的主體,重新挖掘單位內部的組織資源和人力資源,然后從"單位人動員"拓展到"非單位人動員",從而在公共服務體系、基層社區(qū)組織化建設、社會聯(lián)結等方面發(fā)揮重要的社會治理功能。但同時應在規(guī)避行政化傾向和動員邊界模糊等缺憾的基礎上,重視構建新型中間組織、推進社會協(xié)同參與、重塑社區(qū)公共性。
[Abstract]:Different from the new urban community with the new commodity housing as the main body, the social governance difficulty of the old unit community caused by the unit social transformation lies in the interweaving of its explicit and recessive public predicament. It is difficult to cure the problem only from the external building maintenance or community demolition and reconstruction. The "unit person reorganizing" mode of the community of C bankrupt unit in Changchun City provides a new way of thinking for this purpose. That is, the old workers and members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should be regarded as the main body of community mobilization, and the organizational and human resources within the units should be re-excavated, and then they would be expanded from "unit mobilization" to "non-unit mobilization", thus in the public service system. At the same time,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intermediate organizations and promote social cooperation on the basis of avoiding the shortcomings of administrative tendency and vague mobilization boundaries. Remolding community publicity.
【作者單位】: 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社會學系;
【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創(chuàng)新的模式選擇與推進路徑研究”(10A2D00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當代中國單位制度形成及變遷研究”(11&ZD147)
【分類號】:D669.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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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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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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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51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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