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視野下稅收執(zhí)法規(guī)范化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8-01-03 17:27
本文關鍵詞:權力視野下稅收執(zhí)法規(guī)范化研究 出處:《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6年03期 論文類型:期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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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家權力設立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權益,實現(xiàn)人民的自由。在政治社會中,作為公民基本權利的財產權必然受到來自國家稅收權的制約,但有可能損害公民和法人賴以生存發(fā)展的基本保障,所以稅收執(zhí)法只有在規(guī)范運行框架中才能很好地解決國家征稅權和私人財產權之間的矛盾。我國稅收執(zhí)法主體和監(jiān)督主體、征稅司法監(jiān)控、稅收執(zhí)法行為、稅收行政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等,均應在規(guī)范的框架內有序運行,才能實現(xiàn)征稅行為與公民財產權保障的合理均衡。
[Abstract]:The purpose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State power is to guarantee the citizens '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realize the freedom of the people . In the political society , the property right , which is the basic right of citizens , must be restricted by the right of state taxation , but it may harm citizens and legal persons .
【作者單位】: 中南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
【基金】:中央高;究蒲袠I(yè)務費專項資金項目“行政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研究”(CSY13004)
【分類號】:D922.1
【正文快照】: 征稅權也稱課稅權,是指由憲法和法律賦予政府開征、停征稅收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管理稅收事務的權利與權力的總稱。征稅執(zhí)法活動是在憲法和法律的授權下,由政府針對公民財產權所進行的各類限制和剝奪的行為。當前,我國政治改革進入“深水區(qū)”、經濟改革遭遇“瓶頸期”,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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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37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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