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澳門水域法律性質的調整及管理制度的相應變化
發(fā)布時間:2021-10-27 12:29
澳門特區(qū)法定水域的形成經歷過一個從無到有的演變過程。本文回溯了澳門水域法律性質的歷史嬗變,指出第665號國務院令帶來了三個方面的根本變化,而中央明確規(guī)定澳門特區(qū)水域并授權其自主管轄,則形成了澳門特區(qū)依法全面管理澳門水域的地域轄屬的新格局。本文隨后又闡述了澳門特區(qū)水域管理規(guī)范的現(xiàn)有內容,特別是澳門特區(qū)與內地間相關行政協(xié)議的主要安排,并指出了澳門與內地水域合作構成澳門水域管理制度的重要指導原則。而做好澳門水域囑意高遠、科學完善的功能規(guī)劃,才能為國家和澳門的發(fā)展利益和長遠需要作出良善的制度安排。
【文章來源】:港澳研究. 2017,(01)
【文章頁數】:11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澳門毗鄰水域的管轄狀況及未來可行調整的法律分析[J]. 許昌. 港澳研究. 2014(03)
本文編號:3461604
【文章來源】:港澳研究. 2017,(01)
【文章頁數】:11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澳門毗鄰水域的管轄狀況及未來可行調整的法律分析[J]. 許昌. 港澳研究. 2014(03)
本文編號:346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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