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憲法施行效果的幾種傳統(tǒng)思維
發(fā)布時間:2021-09-24 22:34
憲法是根本大法,也是法治之法。憲法施行不僅要有形式,更要注重實效。中國傳統(tǒng)思維的某些方面,與憲法和法治的精神不符,可能對憲法施行的效果釜底抽薪。要提高憲法施行的實效,全面貫徹憲法精神,首先需要摒棄傳統(tǒng)治術思維及由此衍生出來的一系列習慣思維。此等習慣思維不去,行憲效果必然欠佳。
【文章來源】:學術界. 2017,(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1 頁
【文章目錄】:
一、傳統(tǒng)治術思維
二、萬事定于一尊
三、重情理、輕法理
四、重私德、輕公德
本文編號:3408561
【文章來源】:學術界. 2017,(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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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傳統(tǒng)治術思維
二、萬事定于一尊
三、重情理、輕法理
四、重私德、輕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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