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企改革中全民股東法律關系的信托化處理——以共享發(fā)展理念為視角
發(fā)布時間:2021-08-18 16:12
在國企改革中貫徹《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所提出的共享發(fā)展理念,需要重新重視全民股東的重要作用。全民股東的法律地位有著政策以及法律上的支持與根據(jù),但是全民股東是"虛位"存在的,有其名而無其實;而全民股東缺位之后,當前國企改革困難重重。若要解決這一虛位,便要探究全民股東與國家之間的第一層關系的法律性質(zhì),之前學界所堅持的委托代理法律關系有著實踐上的缺陷與法理上的不相容。可以將這第一層法律關系信托化,確定全民股東與國家的權利義務,從而解決全民股東的"虛位"問題,亦能體現(xiàn)共享發(fā)展理念。
【文章來源】: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學報. 2017,17(04)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全民股東法律地位的確認與困惑
(一) 全民股東法律地位的確認
(二) 全民股東法律地位的困惑
二、共享發(fā)展理念下全民股東法律關系的信托化
(一) 委托代理法律關系的迷思
(二) 法律關系的信托化
三、共享發(fā)展理念下全民股東法律關系信托化的意義
四、全民股東法律關系信托化后的制度安排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全民股東權利與國企治理現(xiàn)代化[J]. 劉俊海. 社會科學. 2015(09)
[2]委托代理視角下國企公司治理的改進[J]. 蔣建湘.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4(06)
[3]國有資產(chǎn)授權經(jīng)營法律結構分析[J]. 趙旭東,王莉萍,艾茜. 中國法學. 2005(04)
[4]國企改革與國家所有權神話[J]. 王軍. 中外法學. 2005(03)
本文編號:3350209
【文章來源】:金華職業(yè)技術學院學報. 2017,17(04)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全民股東法律地位的確認與困惑
(一) 全民股東法律地位的確認
(二) 全民股東法律地位的困惑
二、共享發(fā)展理念下全民股東法律關系的信托化
(一) 委托代理法律關系的迷思
(二) 法律關系的信托化
三、共享發(fā)展理念下全民股東法律關系信托化的意義
四、全民股東法律關系信托化后的制度安排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全民股東權利與國企治理現(xiàn)代化[J]. 劉俊海. 社會科學. 2015(09)
[2]委托代理視角下國企公司治理的改進[J]. 蔣建湘.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4(06)
[3]國有資產(chǎn)授權經(jīng)營法律結構分析[J]. 趙旭東,王莉萍,艾茜. 中國法學. 2005(04)
[4]國企改革與國家所有權神話[J]. 王軍. 中外法學. 2005(03)
本文編號:33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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