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體系化解讀
發(fā)布時間:2021-03-31 00:14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我國犯罪治理程序的一次重要變革。作為2018年《刑事訴訟法》新增的一項訴訟法基本原則和具體訴訟制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應當置于刑事訴訟制度體系之下予以整體性考量。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不僅具有實體法上的量刑減讓功能,同時還肩負著構(gòu)建多層次刑事審判體系、推動輕微刑事案件審判程序分流的重要程序法功能。因此,有關(guān)認罪認罰的法律激勵機制,應當兼顧實體法與程序法兩個面向。其中,在程序?qū)用?應當以構(gòu)建積極有效的輕罪治理程序為導向,根據(jù)輕微犯罪案件的特點建立必要的程序性激勵機制。在實體層面,穩(wěn)定的量刑預期是促使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重要激勵機制。為此,立法者對量刑權(quán)配置進行了實質(zhì)性調(diào)整。但是,總體而言,我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于推動輕罪案件的程序分流還缺乏有效的制度設計,因而還難以催生輕罪治理程序的根本性變革。
【文章來源】:當代法學. 2020,34(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3 頁
【文章目錄】:
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時代使命
(一)基于刑事案件量刑分布的觀察
(二)基于常見多發(fā)犯罪類型的觀察
(三)犯罪治理模式的改革需求
二、多層次刑事訴訟體系視野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一)多層次的刑事第一審程序
(二)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選擇權(quán)
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激勵機制
(一)實體法上的激勵機制
(二)程序上的激勵機制
四、一項未竟的改革任務
本文編號:3110406
【文章來源】:當代法學. 2020,34(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3 頁
【文章目錄】:
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時代使命
(一)基于刑事案件量刑分布的觀察
(二)基于常見多發(fā)犯罪類型的觀察
(三)犯罪治理模式的改革需求
二、多層次刑事訴訟體系視野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一)多層次的刑事第一審程序
(二)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選擇權(quán)
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激勵機制
(一)實體法上的激勵機制
(二)程序上的激勵機制
四、一項未竟的改革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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