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公開的限度——以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為例
發(fā)布時間:2019-11-30 10:33
【摘要】: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利益,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開審判,這是審判公開原則的例外。其基本含義是審判過程不公開,其衍生規(guī)則包括:訴訟材料不公開、判決不公開、對其媒體報道要進行限制。但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開也是有限度的,必須在與正當程序、被告人利益、新聞自由等利益平衡后確定是否公開審判,以確保未成年人利益與公眾知情權的合理平衡。
【參考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4條
1 甄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庭審理問題探討[J];法學家;1994年06期
2 高維儉;;《少年司法的一個世紀》評介[J];青少年犯罪問題;2006年04期
3 高一飛;;論媒體與司法關系規(guī)則的三種模式[J];國際新聞界;2011年03期
4 李常青,馮小琴;少數(shù)人權利及其保護的平等性[J];現(xiàn)代法學;2001年05期
【共引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0條
1 張波;;新中國的加重和從重處罰制度的考評[J];安徽大學法律評論;2005年02期
2 付曉雅;;《刑法修正案(七)》的得與失[J];安徽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0年01期
3 馮凡英;關于量刑情節(jié)的幾個問題[J];安陽師范學院學報;2001年01期
4 何龍;張寶;;論刑法中的復權制度[J];安陽師范學院學報;2010年06期
5 張波;減輕處罰的含義新探[J];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03期
6 楊敏;孫啟亮;;我國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困境與對策[J];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10年01期
7 左堅衛(wèi);;論雇傭犯罪中雇主的刑事責任[J];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06期
8 李小濤;;單位立功疑難問題研究[J];北京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01期
9 王龍s,
本文編號:2567887
本文鏈接:http://www.sikaile.net/falvlunwen/susongfa/2567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