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決定效力的本質與體系
發(fā)布時間:2019-11-05 01:46
【摘要】:行政決定的效力本質上是不同社會主體對行政決定創(chuàng)設的權利義務所負擔的特殊法定義務,可分三個方面:其一為基于行政程序的進行行政決定所取得的效力,是程序價值在行政決定效力上的體現(xiàn);其二為基于法律評價行政決定應具有的效力,是法律和正義觀念在行政決定效力上的體現(xiàn);其三為法律與社會變遷對行政決定效力的影響,是情勢變化對行政決定效力作用的結果。前者旨在保障行政機關積極形成行政法律秩序,后兩者旨在維護法治與正義,保障私人合法權益或新生公共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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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55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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