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民航立法改革——以航空旅客權(quán)益保護為視角
發(fā)布時間:2021-08-12 15:34
航空旅客權(quán)益問題是保障新時代民航事業(yè)良性發(fā)展的基石,民航立法是夯實這一基石的重要措施。針對民航立法理念、賠償制度、公平交易方面存在的缺陷,分析原因。從而,提出如下對策:在其立法理念方面,應秉以"旅客為本";在旅客人身損害賠償法律制度方面,應實行最低額賠償制度,突破現(xiàn)有的最高額賠償制度,實行無限額賠償制度;在公平交易權(quán)方面盡快完善相關(guān)制度。
【文章來源】:區(qū)域治理. 2019,(47)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民用航空法》立法理念分析
(一)在保護旅客權(quán)益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應秉承“旅客為本”理念
二、民航空難事故損害賠償問題
(一)法律適用上的困境
(二)實行無限額制并設(shè)定最低限額制
三、旅客的公平交易權(quán)問題
(一)格式合同及退票規(guī)則對旅客不利
(二)確保旅客公平交易權(quán)得到保障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民航空難事故賠償:制度檢視與完善路徑[J]. 董念清. 法學雜志. 2018(10)
[2]民用航空立法改革趨向研究——以監(jiān)管為視角[J]. 李晨丹. 河北法學. 2016(09)
[3]國際航空運輸中的損害賠償[J]. 陳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8(02)
[4]新國際航空旅客運輸承運人責任制度再思考[J]. 張軍. 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學報. 2006(06)
本文編號:3338585
【文章來源】:區(qū)域治理. 2019,(47)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民用航空法》立法理念分析
(一)在保護旅客權(quán)益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應秉承“旅客為本”理念
二、民航空難事故損害賠償問題
(一)法律適用上的困境
(二)實行無限額制并設(shè)定最低限額制
三、旅客的公平交易權(quán)問題
(一)格式合同及退票規(guī)則對旅客不利
(二)確保旅客公平交易權(quán)得到保障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民航空難事故賠償:制度檢視與完善路徑[J]. 董念清. 法學雜志. 2018(10)
[2]民用航空立法改革趨向研究——以監(jiān)管為視角[J]. 李晨丹. 河北法學. 2016(09)
[3]國際航空運輸中的損害賠償[J]. 陳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8(02)
[4]新國際航空旅客運輸承運人責任制度再思考[J]. 張軍. 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學報. 2006(06)
本文編號:333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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