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實踐及建議
發(fā)布時間:2017-07-17 04:21
本文關鍵詞:我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實踐及建議
【摘要】:2013年9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標志著首張負面清單在我國誕生,是我國探索負面清單型外資準入管理模式的重要開始。2015年1月19日,商務部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投資法(草案征求意見稿)》,草案征求稿若正式出臺將代替我國現行的"外資三法",是對中國外資法律體系的全面重構。草案征求稿的亮點之一便是將外商投資市場準入制度采用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負面清單管理機制的運用從上海自由貿易區(qū)發(fā)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投資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對中國對外開放進程影響深遠,也是中國擴大開放、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及制度創(chuàng)新的重要里程碑,體現出我國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決心。
【作者單位】: 武漢大學國際教育學院;
【關鍵詞】: 負面清單 管理模式 外商投資
【分類號】:D922.295
【正文快照】: 一、負面清單的概念及內涵(一)準入前國民待遇在外國投資領域,國民待遇主要體現在“準入”和“營運”兩個階段,準入階段的國民待遇也稱“準入前國民待遇”,指對外國投資在企業(yè)設立、取得等準入權上給予不低于本國投資者的國民待遇。與“準入前國民待遇”相對應的是“準入后國
【相似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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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陳秋秋;;我國外商投資審批法律制度的完善[J];法制與社會;2009年08期
,本文編號:55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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