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眾籌法律實務研究及域外經驗借鑒
發(fā)布時間:2021-03-05 08:43
隨著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的不斷推進,股權眾籌也逐漸成為重要的組成部分。本文旨在通過對股權眾籌之定義、交易模式以及當下國內股權眾籌法律體系的研究,分析因為眾籌法律欠缺而在實務中產生的諸多困難,并結合國外眾籌立法,為建立股權眾籌法律體系提供有益之參考。本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紹和分析股權眾籌之定義、特點、類型及主要業(yè)務模式,并著重分析基本法律關系。第二部分圍繞我國當下股權眾籌法律體系展開,結合證券法、刑法、民法中相關規(guī)定進行分析,并分析因為法律體系不健全而在實務中產生的困境。第三部分以英美日國家在股權眾籌立法為基礎,分析其在發(fā)行豁免、投資門檻設置、信息披露、資金流監(jiān)管方面構建股權眾籌法律體系之內容。最后一部分,分析近期國內在股權眾籌上的立法性嘗試,并結合國外立法優(yōu)勢,嘗試為國內構建眾籌法律體系提出有益積極之建議。
【文章來源】: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
【文章頁數(shù)】:5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一、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價值及意義
三、文獻綜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論文結構
六、論文主要創(chuàng)新及不足之處
第一章 眾籌與股權眾籌之概況
第一節(jié) 眾籌之定義、特點與類型
第二節(jié) 主要眾籌業(yè)務模式
一、債券眾籌(借貸型眾籌)業(yè)務模式
二、股權眾籌的業(yè)務模式
第三節(jié) 股權眾籌基本交易結構及基本法律關系
一、股權眾籌之基本類型
二、股權眾籌基本法律關系
第二章 我國股權眾籌法律體系與實務困境
第一節(jié) 現(xiàn)行眾籌法律體系
一、證券法、公司法體系下之股權眾籌
二、刑法體系下之股權眾籌
第二節(jié) 眾籌實務中的難點問題剖析
一、刑事實務中的問題——眾籌和非法集資罪的關系
二、民事實務問題:實體定義與程序操作
第三章 股權眾籌制度構建之域外經驗
一、公開發(fā)行豁免:為股權眾籌打開一扇門
二、投資者準入制度:依據(jù)眾籌特點降低門檻
三、信息披露制度:股權眾籌安全性之保障
四、資金流動之安全:授權、設立時間差及反悔權
五、自律監(jiān)管:以保護投資者為視角建立行業(yè)規(guī)范
第四章 國內最新立法及構建眾籌法律體系建議
第一節(jié) 國內最新立法
一、《關于促進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健康發(fā)展的指導意見》
二、《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三、《證券法》草案
第二節(jié) 股權眾籌法律體系構建建議
一、明確刑名、例外性規(guī)定、刑法謙抑
二、建立《證券法》股權眾籌豁免機制
三、制定適合中國國情的投資者準入制度
四、建立行業(yè)自律機制
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六、消除資金池
結語
參考文獻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
謝辭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股權眾籌法律制度國際比較與中國路徑[J]. 張雅. 西南金融. 2014(11)
[2]我國眾籌的法律困境及解決思路[J]. 梁清華. 學術研究. 2014(09)
[3]我國股權眾籌發(fā)展的思考與建議——從中美比較的角度[J]. 孫永祥,何夢薇,孔子君,徐廷瑋. 浙江社會科學. 2014(08)
[4]眾籌融資的發(fā)展及監(jiān)管[J]. 胡吉祥,吳穎萌. 證券市場導報. 2013(12)
[5]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公眾小額集資的構造與監(jiān)管——以美國JOBS法案為借鑒[J]. 袁康. 證券市場導報. 2013(06)
碩士論文
[1]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法律組織形式研究[D]. 趙雷.中國政法大學 2009
本文編號:3064911
【文章來源】: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
【文章頁數(shù)】:5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一、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價值及意義
三、文獻綜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論文結構
六、論文主要創(chuàng)新及不足之處
第一章 眾籌與股權眾籌之概況
第一節(jié) 眾籌之定義、特點與類型
第二節(jié) 主要眾籌業(yè)務模式
一、債券眾籌(借貸型眾籌)業(yè)務模式
二、股權眾籌的業(yè)務模式
第三節(jié) 股權眾籌基本交易結構及基本法律關系
一、股權眾籌之基本類型
二、股權眾籌基本法律關系
第二章 我國股權眾籌法律體系與實務困境
第一節(jié) 現(xiàn)行眾籌法律體系
一、證券法、公司法體系下之股權眾籌
二、刑法體系下之股權眾籌
第二節(jié) 眾籌實務中的難點問題剖析
一、刑事實務中的問題——眾籌和非法集資罪的關系
二、民事實務問題:實體定義與程序操作
第三章 股權眾籌制度構建之域外經驗
一、公開發(fā)行豁免:為股權眾籌打開一扇門
二、投資者準入制度:依據(jù)眾籌特點降低門檻
三、信息披露制度:股權眾籌安全性之保障
四、資金流動之安全:授權、設立時間差及反悔權
五、自律監(jiān)管:以保護投資者為視角建立行業(yè)規(guī)范
第四章 國內最新立法及構建眾籌法律體系建議
第一節(jié) 國內最新立法
一、《關于促進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健康發(fā)展的指導意見》
二、《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三、《證券法》草案
第二節(jié) 股權眾籌法律體系構建建議
一、明確刑名、例外性規(guī)定、刑法謙抑
二、建立《證券法》股權眾籌豁免機制
三、制定適合中國國情的投資者準入制度
四、建立行業(yè)自律機制
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六、消除資金池
結語
參考文獻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
謝辭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股權眾籌法律制度國際比較與中國路徑[J]. 張雅. 西南金融. 2014(11)
[2]我國眾籌的法律困境及解決思路[J]. 梁清華. 學術研究. 2014(09)
[3]我國股權眾籌發(fā)展的思考與建議——從中美比較的角度[J]. 孫永祥,何夢薇,孔子君,徐廷瑋. 浙江社會科學. 2014(08)
[4]眾籌融資的發(fā)展及監(jiān)管[J]. 胡吉祥,吳穎萌. 證券市場導報. 2013(12)
[5]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公眾小額集資的構造與監(jiān)管——以美國JOBS法案為借鑒[J]. 袁康. 證券市場導報. 2013(06)
碩士論文
[1]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法律組織形式研究[D]. 趙雷.中國政法大學 2009
本文編號:306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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