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人身險等待期條款性質和相關司法認定
發(fā)布時間:2020-12-20 18:19
<正>人身保險中的等待期,是指從保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復效日開始,至保險人具有保險金賠償或給付責任之日的一段時間。等待期條款主要存在于健康保險合同中,部分人壽保險合同也會設置等待期條款,其在防范消費者帶病投保、改善締約時保險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等方面有著明顯的積極意義。然而,由于現(xiàn)行立法中對等待期條款的性質、
【文章來源】:上海保險. 2020年11期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典型案例
二、審理難點
(一)等待期條款存在形式多樣
(二)等待期條款性質及效力認定存有爭議
(三)復效后等待期是否能重新計算存疑
三、人身險等待期條款性質和司法認定
(一)等待期條款的性質及效力認定
1. 等待期條款應屬于免責條款
2. 保險人明確說明應是等待期條款生效的必要條件
3. 提示及明確說明義務履行之審查標準
(二)對等待期條款的識別應實質優(yōu)于形式
(三)復效后等待期不應重新計算
四、結語
本文編號:2928332
【文章來源】:上海保險. 2020年11期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典型案例
二、審理難點
(一)等待期條款存在形式多樣
(二)等待期條款性質及效力認定存有爭議
(三)復效后等待期是否能重新計算存疑
三、人身險等待期條款性質和司法認定
(一)等待期條款的性質及效力認定
1. 等待期條款應屬于免責條款
2. 保險人明確說明應是等待期條款生效的必要條件
3. 提示及明確說明義務履行之審查標準
(二)對等待期條款的識別應實質優(yōu)于形式
(三)復效后等待期不應重新計算
四、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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