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離婚制度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5-23 10:27
本文關鍵詞: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離婚制度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婚姻是維系家庭生活的紐帶,是傳統(tǒng)家族制度滲透較深的一個領域。由于受到了近代文明的沖擊,婚姻法的近代化呈現(xiàn)出的是一個緩慢而艱難的過程。離婚制度作為婚姻法內(nèi)容的主體之一,與社會發(fā)展緊密聯(lián)系,其近代化也必將經(jīng)歷一個長期而曲折的過程。南京國民政府時期作為近代文明的重要時期,其離婚制度對當代中國婚姻法中有關離婚部分內(nèi)容的影響可謂是相當深遠的,但與其重要性不符的是,關于南京政府時期離婚制度的專門研究卻相對較少。因此,本文試圖通過對其進行分析,希望能對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離婚制度進行更為深入的研究。 本文作為應用型文章,約20000字,主要內(nèi)容分為七個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首先,介紹了本文的研究目的以及意義。其次,介紹了國內(nèi)目前的研究現(xiàn)狀,概括其成就和不足,說明本文將要進行的切入點。最后,介紹了文章研究的思路,即通過具體案例分析的方式對相關條文進行解讀,將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離婚制度深入剖析。 第二部分:南京國民政府時期離婚制度的研究背景。這部分主要介紹了從北洋政府時期開始,到南京國民政府時期,近代婚姻法的萌芽及發(fā)展。文章通過兩條線索展開:一是對民國婚姻立法進程的回顧;二是當時著名法學家對婚姻立法的相關評價。通過這兩個方面闡述,對這一時期的婚姻立法背景進行研究。 第三部分:南京國民政府時期離婚現(xiàn)象高發(fā)的緣由。在此部分,筆者通過對當時社會背景及相關事件的分析,總結出離婚現(xiàn)象高發(fā)的四個原因。由于受到西方文化的沖擊使得當時社會思想的改變,從而導致了相關問題的產(chǎn)生,層層深入,引出問題的根源。 第四部分: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夫妻離婚制度。此部分作為文章最重要的部分,是本文的靈魂所在。從離婚的方式和離婚的原因兩個方面闡述離婚制度的內(nèi)容。這其中引用了大量的最高法院司法判例,從最高法院的態(tài)度去尋求離婚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應用。 第五部分:妾與夫的離異。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納妾雖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抵制,但當時的法律并未明確禁止納妾,且從司法實踐來看,妾之身份是真是存在的,這就必然引起其與夫家之婚姻關系,從而談及其離婚問題。筆者通過對妾的法律地位以及妻妾之別等方面入手,研究妾與夫的離婚問題,即妾之脫離家長問題。 第六部分:離婚效力問題。文章從兩個方面,,即離婚財產(chǎn)效力以及離婚后子女的扶養(yǎng)問題談及離婚的效力問題。 第七部分:結語?偨Y概括本文的寫作意圖與研究目標。
【關鍵詞】:南京政府 離婚制度 妾制 離婚效力
【學位授予單位】:西南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D929;D923.9
【目錄】:
- 內(nèi)容摘要6-8
- Abstract8-11
- 引言11-13
- 一、南京國民政府時期離婚制度的研究背景13-15
- 二、南京國民政府時期離婚現(xiàn)象高發(fā)的緣由15-18
- (一)西方文明的輸入15
- (二)家族制度的動搖15-16
- (三)社會風氣、觀念的改變16-17
- (四)現(xiàn)代婦女的覺醒和經(jīng)濟生活的獨立17-18
- 三、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夫妻離婚制度18-29
- (一)離婚方式18-19
- (二)訴請離婚的理由19-29
- 四、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妾與夫的離異制度29-33
- (一)妾的法律地位29-30
- (二)妾之脫離家長—夫妾離異30-32
- (三)夫妾與夫妻離異差別之別居制度32-33
- 五、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離婚效力問題33-37
- (一)離婚之財產(chǎn)效力34-35
- (二)離婚后子女的監(jiān)護問題35-37
- 結語37-38
- 參考文獻38-40
- 致謝40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3條
1 裴庚辛;郭旭紅;;民國時期的婚嫁習俗與婚姻法[J];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01期
2 程郁;民國時期妾的法律地位及其變遷[J];史林;2002年02期
3 李紅英;汪遠忠;李勝坡;;關于民國離婚財產(chǎn)分割問題的思考[J];前沿;2010年12期
本文關鍵詞: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離婚制度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38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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