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完善我國離婚扶養(yǎng)救濟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1-11-16 10:12
離婚后扶養(yǎng)制度設計初衷在于夫妻雙方在離婚后為防止一方落入生活窘迫境地而進行救濟,為維護離婚當事人一方合法權益起到重要作用,同時對化解社會矛盾、平衡各方利益有著突出貢獻。筆者從離婚后扶養(yǎng)制度之概述為出發(fā)點,介紹我國離婚后扶養(yǎng)制度現(xiàn)狀,同時比較德、法國家的制度設計,提出完善我國離婚后扶養(yǎng)制度的合理化建議。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18,(32)
【文章頁數(shù)】:3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法國離婚經濟幫助制度研究及其啟示[J]. 宋豫,陳鳴. 重慶工商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9(06)
[2]離婚扶養(yǎng)給付制度初探[J]. 盤佳,鮑家志. 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07(02)
[3]離婚救濟制度之實證研究[J]. 夏吟蘭. 政法論壇. 2003(06)
本文編號:3498678
【文章來源】:法制博覽. 2018,(32)
【文章頁數(shù)】:3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法國離婚經濟幫助制度研究及其啟示[J]. 宋豫,陳鳴. 重慶工商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9(06)
[2]離婚扶養(yǎng)給付制度初探[J]. 盤佳,鮑家志. 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07(02)
[3]離婚救濟制度之實證研究[J]. 夏吟蘭. 政法論壇. 2003(06)
本文編號:349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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