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期規(guī)則的法律適用之探析
本文關鍵詞:服務期規(guī)則的法律適用之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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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服務期規(guī)則是《勞動合同法》中唯一限制勞動者任意辭職權的規(guī)定,在立法傾斜性保護勞動者權益的背景下,服務期規(guī)則有助于平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利益沖突,對構建和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具有重要作用,而且還能鼓勵用人單位加大對人力資源的培訓投入,從而促進我國勞動力素質的整體提高,有利于國家社會經濟的長遠發(fā)展。然而,目前我國法學界對服務期規(guī)則的法律適用研究較少,各地法院對服務期規(guī)則的理解和適用也不一致,損害了服務期規(guī)則的穩(wěn)定性和可預測性,不利于實現其立法目的。因此,有必要對服務期規(guī)則的法律適用進行深入研究。首先,本文認為服務期是勞動者因獲得專項技術培訓而承諾為用人單位工作的一定期限,它的實質就是勞動者的任意辭職權受到契約限制的特殊期限。本文還歸納了服務期規(guī)則適用的一般問題和特殊問題,以下三個問題是本文研究的重點和難點: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法律效力問題、服務期期限與勞動合同期限不一致時服務期規(guī)則的適用問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特殊待遇約定服務期的法律效力問題。然后,本文分析了服務期規(guī)則的法律適用。服務期規(guī)則適用的前提條件共有三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建立合法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出資對勞動者進行專項技術培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服務期協議。然后再進一步分析了在服務期內各類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和相應的法律后果,得出如下結論:只有在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非因用人單位的過錯行為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勞動者的過錯行為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這三種情況下,勞動者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最后,本文討論了服務期規(guī)則適用的三個特殊問題。通過對相關典型案例和學者觀點的評析,本文得出如下結論:第一,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勞務關系可以視為間接的勞動關系,應準予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適用服務期規(guī)則。第二,當服務期期限與勞動合同期限不一致時,法律允許當事人就是否將勞動合同續(xù)延至服務期滿等事項進行事先約定或者事后協商一致,并且該約定優(yōu)先;只有當雙方沒有約定時,勞動合同才自動續(xù)延至服務期滿。第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能就提供特殊待遇約定服務期,如果確實約定了服務期協議,法院應判定其為無效合同。
【關鍵詞】:服務期規(guī)則 法律適用 專項技術培訓 特殊待遇
【學位授予單位】:上海交通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D922.52
【目錄】:
- 摘要2-4
- ABSTRACT4-7
- 引言7-8
- 第一章 服務期規(guī)則的概述和問題的提出8-12
- 第一節(jié) 服務期的定義和性質8-9
- 第二節(jié) 服務期規(guī)則的價值取向9-10
- 第三節(jié) 問題的提出10-12
- 第二章 服務期規(guī)則的法律適用12-18
- 第一節(jié) 服務期規(guī)則適用的前提條件12-13
-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建立合法的勞動關系12
- 二、用人單位出資對勞動者進行專項技術培訓12-13
-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服務期協議13
- 第二節(jié) 服務期內各類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和相應的法律后果13-18
-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合意解除勞動合同14
-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14-15
-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15-18
- 第三章 服務期規(guī)則適用的特殊問題18-25
- 第一節(jié) 典型案例簡介18-20
- 一、王瓊訴外服公司和華道公司勞動爭議案簡介18-19
- 二、張坤與巨人教育培訓公司勞動爭議案簡介19-20
- 第二節(jié) 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法律效力問題20-21
- 一、裁判意見與學界觀點20
- 二、法律評析: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應準予適用服務期規(guī)則20-21
- 第三節(jié) 服務期期限與勞動合同期限不一致時服務期規(guī)則的適用問題21-23
- 一、裁判意見與學界觀點21
- 二、法律評析: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解讀21-23
- 第四節(jié)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特殊待遇約定服務期的法律效力問題23-25
- 一、裁判意見與學界觀點23
- 二、法律評析:就提供特殊待遇約定的服務期應當認定為無效23-25
- 第四章 結論25-26
- 結語26-27
- 參考文獻27-29
- 致謝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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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68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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