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自由研究——一種制度經濟學的解釋
發(fā)布時間:2023-09-14 03:30
本文選取了制度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作為研究背景。制度經濟學的主要特點在于它的理論正對著一定的生活原型,側重于現(xiàn)實生活實際樣態(tài)的分析。本文對于契約自由的研究著眼點不在于羅列材料和堆砌歷史,而在于用制度經濟學的思路,通過對契約中四個來源于社會的內化因素(合意、選擇、地位、支配力)的實證揭示,分析契約沖突性的特點和合作性的追求,得出在人的自利性、信息的有限性、未來的不確定性、契約的不完全性,以及人們的機會主義行徑下,契約自由會呈現(xiàn)出一種什么樣的現(xiàn)實生活圖景,從而能夠在更為實證的層面上(比如契約場域內囚犯兩難的相互博弈),探尋契約自由微觀上的景象,從而展現(xiàn)契約自由對于政府、秩序、自治、制度等宏觀方面上的作用和意義;同時,用歷史來印證以上理論,尋求契約式的私法思維方式的理論出口。 本文共分七章。 第一章 契約自由之內的契約 在對契約自由分析之前,首先需要討論契約本身的表述問題。本章先從法律規(guī)范的角度探討了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對于契約的定義,之后指出法律對于契約的表述是一種對生活中契約概念的過濾。而之所以要關注生活中的契約,在于生活中的契約往往蘊涵著比法律上的契約更為豐富的內涵。法律上契約制度是否...
【文章頁數】:166 頁
【學位級別】:博士
【文章目錄】:
導論
第一章 契約自由之內的契約
一、 契約表述:從法律到生活
二、 契約的內化因素
(一) 合意
(二) 選擇
(三) 地位
(四) 支配力
三、 中間的討論:人類社會為什么需要契約
(一) 一個思想實驗:史前社會時期關于契約產生的一種可能的邏
(二) 原始社會之后人們創(chuàng)設契約、進行契約交往的經濟理由
第二章 契約自由下的人的形象及社會母體的現(xiàn)實圖景
一、 人的自利傾向
(一) 自利傾向:契約研究中對諸多因素的約簡
(二) 人的自利傾向的規(guī)范分析
1 自利思想的緣起及發(fā)展
2 可以接受的理論及簡短結論
二、 由人的自利傾向導出的理性經濟人假設及契約自由的意義
三、 契約交往中社會母體的現(xiàn)實圖景
(一) 未來是不確定的29,
(二) 人往往有機會主義行為動機
(三) 交易雙方不可能訂立完全契約
第三章 契約自由的微觀分析
一、 由對契約效力的認可導出契約對自由的必需
二、 由強制推出自由的含義
三、 “法內空間'與“法外空間”的契約自由
(一) 契約自由的含義
(二) 法外空間的契約自由與法內空間的契約自由
(三) 契約自由下契約世界的本來面目
1 契約以約定為原則,而以法律的規(guī)定為例外
2 在人們的契約交往中,既可能存在“法內空間”的契約交
3 法律的介入在很大的程度上與當事人的同意有關
四、 契約自由階段的劃分
(一) 階段的劃分
1 愿望的自由
2 行動的自由
3 意思一致的自由
(二) 進一步的推論
(三) 階段劃分的意義:自由對強制保持警惕的程度
五、 契約神圣:契約自由的自我維護機制
(一) 作為慣例發(fā)展起來的“契約應當遵守”觀念
(二) “違約應當補償”:“契約應當遵守”的進一步補充
六、 形式上的契約正義:契約自由的正當性標準
七、 誠信機制:契約自由的經驗自足
(一) 法律的強制作用的限度
(二) 契約的重復博弈與誠信機制
(三) 法律對契約誠信機制的回應
第四章 契約自由的宏觀作用
一、 家父式管理下成本與效益的反差:契約自由達致社會自治的反面:
二、 自生自發(fā)秩序:契約自由與秩序的生成
(一) 理性的有限:進化論的秩序觀
(二) 由自由生成秩序的機理:契約內囚犯兩難的博弈
三、 契約性安排的制度:契約自由與私法制度型構
(一) 作為契約性安排的私法制度出現(xiàn)的可能原因
(二) 私法制度對契約交往模式界定的大數目問題
第五章 作為契約自由對立面的政府
一、 作為代理人的政府
(一) 一個簡單的共同體模型
(二) 從簡單的共同體到一般性的生產型組織
(三) 政府與生產型組織的相似性
二、 政府對居民承諾的不可信
(一) 代理人問題
(二) 政府對居民的天然的強制性
三、 從自由到法治
四、 達致法治的可能途徑
第六章 歷史對理論的回應:從古典的契約自由到現(xiàn)代的契約自由
一、 古典的契約自由與現(xiàn)代的契約自由
二、 契約自由兩種發(fā)展過程的特點概括
三、 契約的內化因素:在不同社會背景下的表現(xiàn)
(一) 古典的契約自由理論對契約內化因素的忽視
(二) 契約的內化因素在新的社會條件下的凸顯
1 對理性萬能的反思
2 信息的不完全
3 市場競爭的不充分
4 自由市場導致的外部性
四、 幾點結論
五、 從“身份到契約”之后
第七章 結語:契約式的私法思維方式
一、 非契約式私法思維方式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
二、 契約自由:契約式私法思維方式的出發(fā)點
三、 契約式私法思維方式的理論要點
(一) 政府的消極性
(二) 以自利為核心的激勵性
(三) 私法制度調控作用的有限性
(四) 造法機制的自發(fā)性
(五) 促進合作的目的性
參考文獻
攻博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及其他成果
論文摘要(中文)
論文摘要(英文)
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原創(chuàng)性聲明
本文編號:3846468
【文章頁數】:166 頁
【學位級別】:博士
【文章目錄】:
導論
第一章 契約自由之內的契約
一、 契約表述:從法律到生活
二、 契約的內化因素
(一) 合意
(二) 選擇
(三) 地位
(四) 支配力
三、 中間的討論:人類社會為什么需要契約
(一) 一個思想實驗:史前社會時期關于契約產生的一種可能的邏
(二) 原始社會之后人們創(chuàng)設契約、進行契約交往的經濟理由
第二章 契約自由下的人的形象及社會母體的現(xiàn)實圖景
一、 人的自利傾向
(一) 自利傾向:契約研究中對諸多因素的約簡
(二) 人的自利傾向的規(guī)范分析
1 自利思想的緣起及發(fā)展
2 可以接受的理論及簡短結論
二、 由人的自利傾向導出的理性經濟人假設及契約自由的意義
三、 契約交往中社會母體的現(xiàn)實圖景
(一) 未來是不確定的29,
(二) 人往往有機會主義行為動機
(三) 交易雙方不可能訂立完全契約
第三章 契約自由的微觀分析
一、 由對契約效力的認可導出契約對自由的必需
二、 由強制推出自由的含義
三、 “法內空間'與“法外空間”的契約自由
(一) 契約自由的含義
(二) 法外空間的契約自由與法內空間的契約自由
(三) 契約自由下契約世界的本來面目
1 契約以約定為原則,而以法律的規(guī)定為例外
2 在人們的契約交往中,既可能存在“法內空間”的契約交
3 法律的介入在很大的程度上與當事人的同意有關
四、 契約自由階段的劃分
(一) 階段的劃分
1 愿望的自由
2 行動的自由
3 意思一致的自由
(二) 進一步的推論
(三) 階段劃分的意義:自由對強制保持警惕的程度
五、 契約神圣:契約自由的自我維護機制
(一) 作為慣例發(fā)展起來的“契約應當遵守”觀念
(二) “違約應當補償”:“契約應當遵守”的進一步補充
六、 形式上的契約正義:契約自由的正當性標準
七、 誠信機制:契約自由的經驗自足
(一) 法律的強制作用的限度
(二) 契約的重復博弈與誠信機制
(三) 法律對契約誠信機制的回應
第四章 契約自由的宏觀作用
一、 家父式管理下成本與效益的反差:契約自由達致社會自治的反面:
二、 自生自發(fā)秩序:契約自由與秩序的生成
(一) 理性的有限:進化論的秩序觀
(二) 由自由生成秩序的機理:契約內囚犯兩難的博弈
三、 契約性安排的制度:契約自由與私法制度型構
(一) 作為契約性安排的私法制度出現(xiàn)的可能原因
(二) 私法制度對契約交往模式界定的大數目問題
第五章 作為契約自由對立面的政府
一、 作為代理人的政府
(一) 一個簡單的共同體模型
(二) 從簡單的共同體到一般性的生產型組織
(三) 政府與生產型組織的相似性
二、 政府對居民承諾的不可信
(一) 代理人問題
(二) 政府對居民的天然的強制性
三、 從自由到法治
四、 達致法治的可能途徑
第六章 歷史對理論的回應:從古典的契約自由到現(xiàn)代的契約自由
一、 古典的契約自由與現(xiàn)代的契約自由
二、 契約自由兩種發(fā)展過程的特點概括
三、 契約的內化因素:在不同社會背景下的表現(xiàn)
(一) 古典的契約自由理論對契約內化因素的忽視
(二) 契約的內化因素在新的社會條件下的凸顯
1 對理性萬能的反思
2 信息的不完全
3 市場競爭的不充分
4 自由市場導致的外部性
四、 幾點結論
五、 從“身份到契約”之后
第七章 結語:契約式的私法思維方式
一、 非契約式私法思維方式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
二、 契約自由:契約式私法思維方式的出發(fā)點
三、 契約式私法思維方式的理論要點
(一) 政府的消極性
(二) 以自利為核心的激勵性
(三) 私法制度調控作用的有限性
(四) 造法機制的自發(fā)性
(五) 促進合作的目的性
參考文獻
攻博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及其他成果
論文摘要(中文)
論文摘要(英文)
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原創(chuàng)性聲明
本文編號:384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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