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8-02-28 00:10
本文關鍵詞: 海上保險 免責條款 形式 內容 效力 出處:《武漢大學》2014年博士論文 論文類型:學位論文
【摘要】:海上保險歷史悠久,在長期的海上保險實踐中,形成了一系列海上保險的習慣做法和法律規(guī)定,適應和推動了海上保險業(yè)的發(fā)展。海上保險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由保險合同的條款約定,主要內容就是保險人的責任條款和免責條款,也就是說,什么情況下,保險人應該賠償或不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作為被保險人,基本上都是希望在保險標的損失發(fā)生后能得到保險人的賠償,完全地保護其利益。但作為保險人,卻是希望按照保險的大數法則,根據保險合同責任條款和免責條款的規(guī)定,依法進行賠償。由此將會產生保險人和被保險人觀點、利益的沖突,并進而走向訴訟或仲裁,以法律的手段解決雙方的糾紛。 在1995年《保險法》實施前,海上保險合同糾紛解決的法律依據是1993年實施的《海商法》和1983年實施的《財產保險合同條例》,這兩個法律、法規(guī)并無對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效力問題作出任何的規(guī)定。因此在1995年《保險法》實施前,海事法律界不僅沒有免責條款形式不發(fā)生效力的司法實踐,也沒有免責條款是否有效適用的理論爭辯,實際上是將免責條款當然地看作是有效的合同條款來執(zhí)行的,只是在免責條款內容理解上有爭議,法院根據保險合同條款的解釋原則進行解釋,最后得出免責條款的內容是否適用爭議案件的結論。 但是在1995年《保險法》及1999年《合同法》實施后,就出現了免責條款是否發(fā)生效力、是否有效適用的規(guī)定。調整海上保險合同的法律是《海商法》,《海商法》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保險法》的規(guī)定。由于《海商法》對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效力沒有作出規(guī)定,因此對于海上保險免責條款效力的認定,適用《保險法》的有關規(guī)定,這對傳統(tǒng)的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效力產生重大的影響。由于《保險法》調整的主要對象是陸上的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如果將調整陸上保險的法律規(guī)定全部適用到海上保險中來,是否合適?如果不合適,我們該怎么辦?這是海事法律界、理論界必須面對的一個大問題。 本論文針對海事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效力問題進行研究探討,目的是為了解決一直困擾著海事法律界、理論界、保險界的這個難題,促進海上保險業(yè)的健康發(fā)展。除引言和結束語外,本論文共分為四章。 第一章為海上保險免責條款概述,主要目的在于讓讀者對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定義、存在的理由、特征有一個總體的認識,并根據海上保險的特點,提出要從海商法和海上保險的特殊性出發(fā)對免責條款進行研究,建立相對獨立的海上保險免責條款法律制度。在對一般免責條款、我國目前保險免責條款的法律規(guī)定進行分析比較后,指出我國《海商法》并無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立法,因此,對于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理解、掌握,目前情況下只能依據我國《保險法》的規(guī)定,這對海上保險產生沖擊。因此提出有必要從《海商法》的特殊性出發(fā)來研究海上保險免責條款,建立相對獨立的海上保險免責條款法律制度,對正確認識和適用海上保險免責條款,促進海上保險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第二章為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范圍。由于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免責范圍爭議較大,本章討論了海上保險的免賠額、免賠率、責任限額、除外責任、保證條款等內容。只有在確定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范圍后,才能正確適用海上保險免責條款。分析了我國《合同法》、《保險法》、《海商法》對免責條款的規(guī)定,同時分析了中外主要海上保險條款中免責條款的規(guī)定,以及我國各級法院對免責條款范圍的規(guī)定,指出我國目前對海上保險免責條款范圍缺乏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引起了混亂和爭議。提出要從海商法和海上保險的特點出發(fā),確定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具體范圍。 第三章提出要從海商法特點出發(fā),對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的形式等有關問題進行研究。本章先從《保險法》、《合同法》角度來分析和論證如何實現保險免責條款形式有效,這主要討論如何履行對免責條款的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接著分析了海上保險免責條款形式有效的現狀和存在的爭議,并分析了各國(地區(qū))關于海上保險免責條款形式的規(guī)定,提出了借鑒國外(地區(qū))海上保險免責條款立法的現狀,將商業(yè)活動和個人非商業(yè)活動區(qū)別開來,根據不同對象制定免責條款的提示和說明規(guī)定,完善規(guī)制海上保險免責條款形式的新機制。 第四章提出要從海商法的特點出發(fā),對海上保險免責條款內容等有關問題進行研究。本章先分析免責條款的現狀和存在的爭議,提出了從多角度出發(fā)對免責條款效力進行判定,同時分析了對免責條款的一般解釋和特殊解釋規(guī)則。探討了免責條款有效適用和不能適用的后果。提出修訂和完善免責條款、合理制定海上保險免責條款解釋規(guī)則以及正確適用免責條款的建議,減少海上保險糾紛,促進海上保險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平等保護海上保險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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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單位】:武漢大學
【學位級別】:博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D9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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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54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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