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權益糾紛案例三則
發(fā)布時間:2017-12-09 09:27
本文關鍵詞:非全日制用工權益糾紛案例三則
【摘要】:正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案例1:劉阿姨自2010年9月以來一直為北京市順義區(qū)一家企業(yè)做鐘點工,工作時間是每天上午8點至中午12點,每周工作6天。工資每月1000元,每月10日前與企業(yè)其他員工一起發(fā)放。未辦社會保險。2011年6月的一天,劉阿姨偶然得知《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
【分類號】:D920.5
【正文快照】: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案例1:劉阿姨自2010年9月以來一直為北京市順義區(qū)一家企業(yè)做鐘點工,工作時間是每天上午8點至中午12點,每周工作6天。工資每月1000元,,
本文編號:126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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