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際海運中的合同相對性突破與訴因
發(fā)布時間:2017-09-21 15:32
本文關鍵詞:論國際海運中的合同相對性突破與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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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合同相對性突破的理論、提單權利性質學說和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實踐來看,交貨托運人、提單持有人、收貨人等貨方與承運人之間存在合同相對性突破關系,是運輸合同相對性突破的主體。適用我國《海商法》時,貨方與實際承運人之間通常不存在合同相對性突破的關聯(lián)。貨方對承運人的訴因一般為違約,對實際承運人訴因一般為侵權,少數(shù)情況下才會出現(xiàn)訴因選擇權。
【作者單位】: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國家海洋環(huán)境監(jiān)測中心博士后工作站;
【關鍵詞】: 貨方 承運人 實際承運人 合同相對性突破 訴因
【基金】:中央高;究蒲袠I(yè)務費資助項目 大連海事大學優(yōu)秀科技創(chuàng)新團隊培育計劃資助項目(2012TD030)
【分類號】:D996.19
【正文快照】: 國際海運中貨方對承運人、實際承運人的訴因一直是海事司法實踐中沒有解決的難題。由于沒有清楚的理論辨析,加之缺乏法律的明文規(guī)定,我國海事法院在案件審判中只好模糊處理。解決這個難題的關鍵在于如何準確理解國際海運中的合同相對性突破。但國際海運法律關系中主體繁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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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陳t,
本文編號:89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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