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決議訴訟的功能定位與程序機制
發(fā)布時間:2023-04-04 23:35
公司決議訴訟根據(jù)功能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股東之外的人員因自身權利受到公司決議的影響在擁有確認利益的前提下提起的請求確認公司決議不成立或無效的訴訟,其屬于普通的確認之訴,適用民事訴訟法的一般規(guī)范;另一類是股東提起的旨在客觀監(jiān)督公司決議的不成立、無效或撤銷之訴("共益型訴訟"),由于這類訴訟追求的訴訟目的相同,因此應當承認它們的訴訟請求實質(zhì)相同,也即針對同一決議基于相同事實提起的決議不成立、無效和撤銷之訴,構成重復起訴。而且,為了進一步避免矛盾判決和促進判例統(tǒng)一,未來還應當承認共益型公司決議訴訟的判決既判力向全體股東發(fā)生擴張,并在專屬與集中管轄、合并審理、和解、仲裁等方面制定明確規(guī)范。
【文章頁數(shù)】:23 頁
【文章目錄】:
一、公司決議訴訟的功能定位與程序機制
(一) 問題之提出
(二) 公司決議訴訟的功能與分類
二、共益型訴訟的程序機制
(一) 重復起訴之識別
1. 訴訟請求實質(zhì)相同
2. 事實相同
3. 當事人不必相同
(二) 矛盾判決之預防
1. 完善第三人制度
2. 引入專屬管轄規(guī)范
3. 引入合并審理義務
4. 加強確認利益之審查
5. 明確和解協(xié)議的效力
6. 明確公司決議糾紛的仲裁能力
三、共益型訴訟的實體審查
(一) 撤銷權性質(zhì)之辨析
(二) 撤銷期間之審查
(三) 判決內(nèi)容之裁量
四、結語
本文編號:3782274
【文章頁數(shù)】:23 頁
【文章目錄】:
一、公司決議訴訟的功能定位與程序機制
(一) 問題之提出
(二) 公司決議訴訟的功能與分類
二、共益型訴訟的程序機制
(一) 重復起訴之識別
1. 訴訟請求實質(zhì)相同
2. 事實相同
3. 當事人不必相同
(二) 矛盾判決之預防
1. 完善第三人制度
2. 引入專屬管轄規(guī)范
3. 引入合并審理義務
4. 加強確認利益之審查
5. 明確和解協(xié)議的效力
6. 明確公司決議糾紛的仲裁能力
三、共益型訴訟的實體審查
(一) 撤銷權性質(zhì)之辨析
(二) 撤銷期間之審查
(三) 判決內(nèi)容之裁量
四、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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