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視野下值班律師制度的優(yōu)化路徑分析
發(fā)布時間:2024-05-21 21:58
值班律師參與到認罪認罰案件中對于被追訴人的權(quán)益有一定的正向維護作用,同時也詮釋了認罪認罰程序的公正、嚴明,以及保障了被追訴人在認罪認罰程序中所應(yīng)當具備的個人意志的表達,即明智性和自愿性的表現(xiàn)。現(xiàn)階段,我國的值班律師制度的深化程度還較為淺顯,履行的義務(wù)以及介入案件的程度和時間都較為狹窄等問題。認罪認罰案件中涉及的值班律師制度的主觀視域的局促化,導(dǎo)致一般性質(zhì)的認罪認罰案件的公正性落入了有待商榷的考證矛盾中。本文就對認罪認罰視野下值班律師制度的優(yōu)化路徑分析為切入點,審視我國當前值班律師的工作跨度,力求尋找行之有效的方法,進而彌補值班律師制度的不足。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值班律師有效參與認罪認罰案件的重要意義
(一)保障認罪認罰的自愿性、防范冤假錯案
(二)保障量刑建議的合理性
(三)保障程序選擇的明智性
二、認罪認罰案件中值班律師制度的缺陷分析
(一)值班律師尚未辯護人化
(二)值班律師介入案件的范圍過廣
(三)值班律師介入事件不明
三、認罪認罰案件中值班律師制度完善的路徑
(一)值班律師適度辯護人化
(二)縮小值班律師介入案件的范圍
(三)明確值班律師介入案件的時間點
四、結(jié)語
本文編號:3979977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值班律師有效參與認罪認罰案件的重要意義
(一)保障認罪認罰的自愿性、防范冤假錯案
(二)保障量刑建議的合理性
(三)保障程序選擇的明智性
二、認罪認罰案件中值班律師制度的缺陷分析
(一)值班律師尚未辯護人化
(二)值班律師介入案件的范圍過廣
(三)值班律師介入事件不明
三、認罪認罰案件中值班律師制度完善的路徑
(一)值班律師適度辯護人化
(二)縮小值班律師介入案件的范圍
(三)明確值班律師介入案件的時間點
四、結(jié)語
本文編號:3979977
本文鏈接:http://www.sikaile.net/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979977.html
最近更新
教材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