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屠殺后盧旺達的司法改革
發(fā)布時間:2017-09-22 15:34
本文關鍵詞:種族屠殺后盧旺達的司法改革
【摘要】:1994年盧旺達由于一場規(guī)模巨大的種族屠殺成為了世界新聞的焦點。1990年開始的這場內戰(zhàn)給盧旺達人民帶來了巨大的傷害,同時也給盧旺達的司法體系帶來了巨大的破壞和沉重的負擔。1994年內戰(zhàn)結束后,新政府對盧旺達的司法體系進行了重建,但是即使在重建后盧旺達的司法體系仍然無法應付對種族屠殺責任人追訴帶來的負擔。到2000年初盧旺達的司法體系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現(xiàn)象包括監(jiān)獄超員數(shù)十倍而羈押的絕大部分是嫌疑人而非被判刑的罪犯,法庭積壓的案件可以追溯到1994年。 2003年盧旺達政府開始了對其司法系統(tǒng)的改革。這一改革包括三個方面,以現(xiàn)代化和職業(yè)化為目的的改革,建立蓋卡卡法庭系統(tǒng),以及反對“分離主義”和“種族屠殺思想”的運動。到2008年改革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比如說1994年以來積累的種族屠殺相關案件基本處理完畢,監(jiān)獄在押人數(shù)逐漸恢復正常,法庭效率大幅提高,司法獨立性提高,公平審判得到加強等等。但是改革后的盧旺達司法還是存在很多問題有待之后改進。 除了蓋卡卡法庭之外,國內學者鮮有涉及盧旺達種族屠殺后司法改革的文獻研究。在這方面,本文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國內的空白。具體而言,本文對盧旺達2003年到2008年零散的外文文獻進行了整合,,系統(tǒng)地介紹了這一改革以及其優(yōu)缺點。這篇論文首先對盧旺達改革前司法的現(xiàn)狀以及其面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討論。然后對這三項改革進行了詳細的介紹。之后對改革后的司法依然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這些問題有些是改革并未涉及的,有些是改革效果不盡人意的,而有些則是改革本身帶來的。最后本文對盧旺達這次改革進行了總體評價。 改革的確給盧旺達的司法帶來了巨大的進步,比如說和十年前相比,擁有了更多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yè)從業(yè)人員以及更高的效率.這一系列的改革使得經歷戰(zhàn)爭后千瘡百孔的盧旺達司法系統(tǒng)轉變?yōu)橐粋能夠滿足維護國家穩(wěn)定的需要并且有效處理日常刑事與民事案件的體系。但是其司法改革的不足也是顯而易見的,由于改革時間較短,很多地方雖然有所改進,但是并沒有完全達到預想的效果;另一方面的問題是改革中制定的一些新法律被人濫用。
【關鍵詞】:盧旺達 種族屠殺 司法改革 蓋卡卡法庭
【學位授予單位】:湘潭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D942.7
【目錄】:
- 摘要4-5
- Abstract5-8
- 第1章 引言8-12
- 1.1 選題來源及研究意義8
- 1.2 研究動態(tài)述評8-10
- 1.2.1 國內研究動態(tài)述評8-9
- 1.2.2 國外研究動態(tài)述評9-10
- 1.3 研究思路和主要內容10
- 1.4 研究方法10
- 1.5 創(chuàng)新之處10-12
- 第2章 司法改革的歷史背景12-19
- 2.1 盧旺達內戰(zhàn)及種族屠殺12-14
- 2.1.1 盧旺達的民族矛盾13-14
- 2.1.2 1990 年內戰(zhàn)經過14
- 2.2 種族屠殺責任人追訴過程對司法的影響14-17
- 2.2.1 起訴嫌疑人15
- 2.2.2 起訴的法律依據15-16
- 2.2.3 在常規(guī)法庭中的起訴16-17
- 2.3 改革前盧旺達司法的困境17-19
- 2.3.1 司法機構的破壞17
- 2.3.2 法庭量多率低,法官素質不高17-18
- 2.3.3 司法獨立欠缺與人員監(jiān)管不力18
- 2.3.4 犯罪嫌疑人權利保護缺失18-19
- 第3章 司法改革的主要內容19-27
- 3.1 以現(xiàn)代化和職業(yè)化為目的的改革19-23
- 3.1.1 促進司法獨立19
- 3.1.2 加強人權保障19-20
- 3.1.3 減少法庭數(shù)量,提高審判效率20-23
- 3.1.4 提高司法人員的素質23
- 3.2 蓋卡卡法庭的設立及運作23-24
- 3.3 反對“分離主義”和“種族屠殺思想”的行動24-27
- 3.3.1 國會的四個委員會及其作用24-25
- 3.3.2 關于“種族屠殺思想”的新法25-27
- 第4章 司法改革的結果與影響27-41
- 4.1 以現(xiàn)代化和職業(yè)化為目的的改革的得失27-38
- 4.1.1 司法獨立仍不足27-32
- 4.1.2 公正審判不徹底32-33
- 4.1.3 對辯護律師權利的保障33-34
- 4.1.4 提供證人的權利34-36
- 4.1.5 犯罪嫌疑人被羈押時的人道主義對待36-38
- 4.2 蓋卡卡法庭功能上的偏離38
- 4.3 對“種族屠殺思想”和“分離主義”的濫用38-41
- 4.3.1 “種族屠殺思想”和“分離主義”罪名的不精確定義38-39
- 4.3.2 對 1990 內戰(zhàn)幾個問題的官方結論39-40
- 4.3.3 對“分離主義”以及“種族屠殺思想”的起訴40-41
- 第5章 司法改革的特點及評價41-44
- 5.1 司法改革的特點41-42
- 5.1.1 專門的法庭—蓋卡卡法庭41
- 5.1.2 受種族屠殺影響深遠41-42
- 5.2 司法改革的評價42-44
- 5.2.1 積極作用42
- 5.2.2 不足之處42-44
- 結語44-45
- 參考文獻45-47
- 致謝47-48
- 附錄 A 攻讀碩士學位期間發(fā)表論文目錄48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庫 前8條
1 凌巖;我在聯(lián)合國打工——赴盧旺達國際法庭工作隨筆(下)[J];法律與生活;1999年06期
2 凌巖;我在盧旺達國際法庭[J];法律與生活;2005年20期
3 洪永紅;;論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的管轄權[J];河北法學;2008年08期
4 魏武;;國際檢察官的獨立性及其保障[J];人民檢察;2008年11期
5 劉海方;;盧旺達的跨世紀審判[J];世界知識;2006年04期
6 賀鑒;論蓋卡卡法庭與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及其在國際人權保護中的作用[J];西亞非洲;2005年01期
7 劉海方;;盧旺達的蓋卡卡傳統(tǒng)法庭[J];西亞非洲;2006年03期
8 蒂莫西·郎曼;劉中偉;;教會政治與盧旺達大屠殺[J];西亞非洲;2012年05期
本文編號:901629
本文鏈接:http://www.sikaile.net/falvlunwen/fashilw/901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