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尋法理概念,凝聚法理共識——“法理的概念”學術研討會暨“法理研究行動計劃”第十次例會述評
發(fā)布時間:2021-04-18 07:31
<正>"自1988年以來,法學范疇研究在打破階級斗爭范式的桎梏后煥發(fā)出蓬勃的生命力,研究的不斷深入和拓展積累了豐碩成果,促進了法學的科學化。而法理研究卻隱而不現(xiàn)。過去幾十年,無論是在法理學中,還是在法律學中,‘法理’概念和法理研究長期處于缺席或半缺席狀態(tài)。既沒有法理概念的精確定義,也沒有較為明晰的概念解釋,以致法理學的本質屬性和功能優(yōu)勢無處彰顯,對法律學的指導作用和對中國法治的學理支撐作用無法發(fā)揮。"①針對法學研究的這一狀況,2017年,張文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19,25(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3 頁
【文章目錄】:
一、法理是新時代法學的“好望角”
二、推進法理研究的“科學之徑”
(一) 汲取法治中國實踐中的法理新知
(二) 尋找馬克思主義經(jīng)典著作中的法理根基
(三) 挖掘中華傳統(tǒng)中的法理寶藏
(四) 借鑒法理概念的西方資源
(五) 共享世界其他文明中的法理碩果
三、綻放法理概念研究的“多彩之光”
(一) 法理概念的分殊表達
(二) 法理概念的差異闡釋
(三) 法理類型和層次的不同解讀
四、通達法理研究的“方法之維”
(一) 教義學方法
(二) 語義分析方法
(三) 跨學科研究方法
(四) 個案分析方法
五、深耕法理的沃土
(一) 憲法中的法理
(二) 部門法中的法理
(三) 法律運行中的法理
六、“青島共識”是法理研究行動新的“里程碑”
第一, 主題、議題、問題貫通。
第二, 史、論、實結合。
第三, 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法學、西方法學對話。
第四, 法理學、憲法學和部門法學互動。
第五, 老、中、青平等交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走進法理新時代——專訪“法理研究行動計劃”的倡導者和推進者張文顯教授[J]. 中國法律評論. 2019(03)
[2]邁向科學化現(xiàn)代化的中國法學[J]. 張文顯. 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18(06)
[3]法理:法理學的中心主題和法學的共同關注[J]. 張文顯. 清華法學. 2017(04)
[4]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J]. 習近平. 求是. 2015(01)
本文編號:3145086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19,25(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3 頁
【文章目錄】:
一、法理是新時代法學的“好望角”
二、推進法理研究的“科學之徑”
(一) 汲取法治中國實踐中的法理新知
(二) 尋找馬克思主義經(jīng)典著作中的法理根基
(三) 挖掘中華傳統(tǒng)中的法理寶藏
(四) 借鑒法理概念的西方資源
(五) 共享世界其他文明中的法理碩果
三、綻放法理概念研究的“多彩之光”
(一) 法理概念的分殊表達
(二) 法理概念的差異闡釋
(三) 法理類型和層次的不同解讀
四、通達法理研究的“方法之維”
(一) 教義學方法
(二) 語義分析方法
(三) 跨學科研究方法
(四) 個案分析方法
五、深耕法理的沃土
(一) 憲法中的法理
(二) 部門法中的法理
(三) 法律運行中的法理
六、“青島共識”是法理研究行動新的“里程碑”
第一, 主題、議題、問題貫通。
第二, 史、論、實結合。
第三, 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法學、西方法學對話。
第四, 法理學、憲法學和部門法學互動。
第五, 老、中、青平等交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走進法理新時代——專訪“法理研究行動計劃”的倡導者和推進者張文顯教授[J]. 中國法律評論. 2019(03)
[2]邁向科學化現(xiàn)代化的中國法學[J]. 張文顯. 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18(06)
[3]法理:法理學的中心主題和法學的共同關注[J]. 張文顯. 清華法學. 2017(04)
[4]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J]. 習近平. 求是. 2015(01)
本文編號:314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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