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qū)矯正執(zhí)法人員玩忽職守罪認定偏差與匡正
發(fā)布時間:2023-04-29 05:39
當前社區(qū)矯正執(zhí)法人員玩忽職守罪的司法認定與刑法規(guī)定和社區(qū)矯正執(zhí)法實際存在偏差,應及時予以糾正。主觀罪過認定方面,應重點考察社區(qū)矯正執(zhí)法人員能否預見"重大損失"的出現(xiàn),以及是否實際具備對"重大損失"的防范能力。客觀要件認定方面,應注意分清一般工作失誤與玩忽職守的不同;在存在玩忽職守行為的情況下,仍應依法判斷是否出現(xiàn)"重大損失"的法定后果,而不能僅以矯正對象再犯罪事實,便一律追究社區(qū)矯正執(zhí)法人員刑事責任。因果關系認定方面,應重視玩忽職守行為是否能與矯正對象再犯罪及其"重大損失"形成事實上的有力因果關系。
【文章頁數(shù)】:10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主觀罪過方面:考察矯正對象再犯罪及導致?lián)p失能否被預見和控制
三、客觀要件方面:依法認定“玩忽職守”行為與“重大損失”結果
(一)“玩忽職守”行為:應與一般的工作疏忽區(qū)分
(二)“重大損失”:不等同于矯正對象實施一般性刑事重罪
四、因果關系方面:考察玩忽職守行為能否構成“重大損失”的原因力
五、結語
本文編號:3805277
【文章頁數(shù)】:10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主觀罪過方面:考察矯正對象再犯罪及導致?lián)p失能否被預見和控制
三、客觀要件方面:依法認定“玩忽職守”行為與“重大損失”結果
(一)“玩忽職守”行為:應與一般的工作疏忽區(qū)分
(二)“重大損失”:不等同于矯正對象實施一般性刑事重罪
四、因果關系方面:考察玩忽職守行為能否構成“重大損失”的原因力
五、結語
本文編號:3805277
本文鏈接:http://www.sikaile.net/falvlunwen/fanzuizhian/3805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