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研究
本文關鍵詞: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jīng)濟的不斷深入,中國正經(jīng)歷社會轉型期,由各種因素引發(fā)群體性事件日益增多,極大地影響了我國的社會安定。海事管理機構作為中央派駐地方的水上交通安全的主管機關,在維護水上交通安全和服務地方經(jīng)濟發(fā)展的過程中,也面臨攻堅、轉型、發(fā)展、提升的關鍵時刻和各種社會沖突、矛盾的集中爆發(fā)期,不可避免地也受到群體性事件的影響和沖擊。這些群體性事件的發(fā)生,不但阻礙了海事部門的正常履職,也影響了和諧水上交通環(huán)境的構建,損害海事部門的形象和公信力,成為困擾各級海事部門的一道難題。本文運用文獻研究、訪問調查、比較研究等研究方法,采用了社會沖突理論和公共危機管理理論,結合海事部門的工作實際,從群體性事件的定義入手,闡述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涵義、特點、類別、原因和處置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一般措施,進而對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處置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展開研究,系統(tǒng)分析了存在問題的原因,并且借鑒國內外處置群體性事件的經(jīng)驗,結合工作實踐,提出了海事部門在處置群體性事件中應當轉變理念、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體制、完善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機制、加強教育提高涉水行業(yè)法律素養(yǎng)、完善海事調查處理的法律制度等五條建議,期望能對以后海事部門在處置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起到一定的參考價值,以便更好地維護和諧的水上交通環(huán)境,建設人民滿意的中國海事。
【關鍵詞】:水上交通事故 群體性事件 社會沖突
【學位授予單位】:大連海事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D631.43
【目錄】:
- 摘要5-6
- ABSTRACT6-10
- 第1章 緒論10-16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義10-11
- 1.1.1 研究背景10
- 1.1.2 研究意義10-11
- 1.2 文獻綜述11-13
- 1.2.1 國外研究現(xiàn)狀概述11-12
- 1.2.2 國內研究現(xiàn)狀概述12-13
- 1.3 論文研究的思路方法和技術路線13-16
- 1.3.1 論文研究的思路方法14
- 1.3.2 論文研究的技術路線14-16
- 第2章 相關概念及理論基礎16-21
- 2.1 群體性事件定義16-17
- 2.1.1 群體性事件的定義16
- 2.1.2 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定義16-17
- 2.2 理論基礎17-21
- 2.2.1 社會沖突理論17-19
- 2.2.2 公共危機管理理論19-21
- 第3章 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現(xiàn)狀分析21-37
- 3.1 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一般概述21-29
- 3.1.1 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特點21-24
- 3.1.2 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類型分析24-25
- 3.1.3 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原因25-28
- 3.1.4 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一般處置措施28-29
- 3.2 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中存在的問題29-33
- 3.2.1 海事部門往往孤軍作戰(zhàn)29-30
- 3.2.2 處置過程缺乏章法30
- 3.2.3 處置觀念比較落后30-31
- 3.2.4 部分群眾法制觀念不強31
- 3.2.5 輿論媒體應對能力不足31-32
- 3.2.6 相關法律制度與社會發(fā)展不協(xié)調32-33
- 3.3 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中存在問題的成因分析33-37
- 3.3.1 處置體制不健全33
- 3.3.2 處置機制不完善33-34
- 3.3.3 處置觀念未能轉變34-35
- 3.3.4 群眾的法律意識偏低35
- 3.3.5 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35
- 3.3.6 隊伍應急公關能力不強35-37
- 第4章 國內外群體性事件處置的經(jīng)驗借鑒37-47
- 4.1 國內外群體性事件處置的經(jīng)驗借鑒37-42
- 4.1.1 國外群體性事件處置經(jīng)驗37-40
- 4.1.2 國內群體性事件處置經(jīng)驗40-42
- 4.2 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經(jīng)驗啟示42-47
- 4.2.1 要堅持政府主導,統(tǒng)一指揮42-43
- 4.2.2 要建立發(fā)揮信息預警機制43-44
- 4.2.3 要堅持依法行政原則44-45
- 4.2.4 要堅持按預案分工負責45
- 4.2.5 要科學應對及早處置45-47
- 第5章 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建議47-57
- 5.1 要轉變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理念47-49
- 5.1.1 踐行以人為本理念47-48
- 5.1.2 樹立主動應對意識48
- 5.1.3 強化依法行政理念48-49
- 5.2 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體制49-50
- 5.2.1 堅持地方黨委政府主導的原則49-50
- 5.2.2 堅持部門聯(lián)動,分工負責原則50
- 5.3 完善水上交通事故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處置機制50-52
- 5.3.1 建立信息預警工作機制50-51
- 5.3.2 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51
- 5.3.3 完善利益調節(jié)工作機制51-52
- 5.4 加強教育提高涉水行業(yè)法律素養(yǎng)52-54
- 5.4.1 提高涉水群體法律意識53
- 5.4.2 提高海事隊伍法律意識53-54
- 5.4.3 提升海事應急公關能力54
- 5.5 完善海事調查處理的法律制度54-57
- 5.5.1 完善海事調查處理立法55
- 5.5.2 建立人身損害賠償機制55-57
- 結論57-58
- 參考文獻58-61
- 致謝6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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