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治安法官的嬗變?yōu)榫索.pdf 全文免費在線閱讀
本文關鍵詞:英國治安法官研究——以17-19世紀治安法官的嬗變?yōu)榫索,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文檔介紹:
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學位論文英國治安法官研究——以17-19世紀治安法官的嬗變?yōu)榫索姓名:劉顯婭申請學位級別:博士專業(yè):法律史指導教師:何勤華20080501英國治安法官研究一一以17-19世紀治安法官的嬗變?yōu)榫索(博士論文摘要)專業(yè):研究方向:作者姓名:指導教師:法律史外國法律史劉顯婭何勤華教授治安法官又稱和平法官、太平紳士,是一個古老的官職,其前身是最早出現(xiàn)在12世紀末負責維持地方治安的治安官,1361年正式改稱為治安法官。因為這一年<治安法官法》的頒行,規(guī)定在英格蘭每個郡內由一個領主和三四個富有且擁有法律知識的人來維持該郡的治安。他們有權根據法律、習俗甚至是自己的判斷逮捕、拘留、緝拿、懲處罪犯或嫌疑者;也可以緝拿本郡被發(fā)現(xiàn)的沒有足夠擔保的聲名狼藉的人和其他需要適時處罰的人。此外,還可以通告、詢問曾經在海外其它地區(qū)是強盜,現(xiàn)在又游蕩于本郡的不勞動者。法令的頒布明確了治安官的司法職責,治安官的名稱也發(fā)生了決定性的改變,最終被治安法官所取代。1361年也就成為治安法官發(fā)展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一年。幾個世紀以來,治安法官的工作范圍擴大了。到17世紀他們已經有了廣泛的司法和行政權力(英國內戰(zhàn)和共和國時期有些例外)。行政上,他們負責的事項包括給啤酒屋...
內容來自轉載請標明出處.
本文關鍵詞:英國治安法官研究——以17-19世紀治安法官的嬗變?yōu)榫索,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164253
本文鏈接:http://www.sikaile.net/falvlunwen/fanzuizhian/164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