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統(tǒng)一法律適用——非正規(guī)釋法技藝的考察
發(fā)布時間:2017-08-05 05:04
本文關鍵詞: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統(tǒng)一法律適用——非正規(guī)釋法技藝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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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高法院借由法律解釋權分化,事實上成為中國境遇中的釋法主角。對最高法院釋法技藝的考察表明,司法解釋是其正規(guī)的釋法技術策略。以中國的政法邏輯為軸心,法院執(zhí)行政黨政策的姿態(tài)已然演繹成"政黨政策——政策解釋"的中國慣例;以例輔律的指導性案例制度、大法官以政治角色表達的權威話語、最低限度的適法共識——會議紀要、法律家撰文釋法等非正式形態(tài),逐漸形塑為替代型釋法策略。選擇非正規(guī)技藝統(tǒng)一之道的考慮在于:鑲嵌在政治生態(tài)中的司法權運行邏輯、釋法追加成本的多寡、供給司法解釋"再解釋"的應時性需求、降低司法解釋執(zhí)行的不確定性風險等因素。
【作者單位】: 海南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 統(tǒng)一法律適用 政策解釋 指導性案例 司法會議 法律家撰文
【基金】:2013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3BFX010)“我國轉型社會中的法治思維研究” 海南省教育廳2015年創(chuàng)新科研課題(Hyb2015-07)“政法傳統(tǒng)中司法政策對民事訴訟的影響研究”
【分類號】:D926.2
【正文快照】: 一、導論為什么由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院”)而非立法官統(tǒng)一法律的適用?從我國“議行合一”的政權組織形態(tài)、司法規(guī)律之邏輯考究,分權理論原型塑造了最高法院適法者的身份,它原本不應當侵蝕立法權而慣常策劃立法的動議——那是立法官的天職。但因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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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瑰華;;指導性案例的概念之辨[J];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03期
2 劉作翔;徐景和;;解讀指導性案例的適用技術[J];法制資訊;2011年05期
3 孫國祥;;從柔性參考到剛性參照的嬗變——以“兩高”指導性案例拘束力的規(guī)定為視角[J];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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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杏飛;;指導性案例的法哲學分析[J];內蒙古社會科學(漢文版);2007年06期
6 董v,
本文編號:62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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