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代物清償在我國民法中的定位及其法律適用
發(fā)布時間:2022-11-04 23:41
代物清償并非我國民法中的固有概念,其理論源于大陸法系國家(地區(qū))與及我國臺灣地區(qū)的傳統學說,然而至今不論在學術界或是實務界仍對其性質及法律適用存在諸多爭議。在大陸法系國家(地區(qū))及我國臺灣地區(qū)的民事法律中,代物清償作為債消滅的原因之一規(guī)定在債法部分,從而其法律效力較為明確;相比之下,我國并未有代物清償的明確規(guī)定,相應的請求權基礎缺失,故而審判實踐中無論在性質界定上還是法律適用上都十分混亂。解決我國代物清償實務問題的關鍵在于從我國現行法律的角度對于代物清償作出合適的定位進而分析其法律適用。代物清償協議基于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而成立,具備諾成性,因其不在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的有名合同之列,應當適用無名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代物清償并非等同于清償,其之所以能發(fā)生消滅原債之效果并非來源于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而是基于債權人對于債務人附條件的債務免除。由于原債消滅的條件性,代物清償的成立并不意味著原債立即消滅,代物清償作為獨立的合同與原債并存。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合同法》將瑕疵擔保責任已經統合進了違約責任中,債務人若因替代給付存在瑕疵或其他行為違反約定仍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債權人也可要求恢復原債之履行。我國正加緊...
【文章頁數】:6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論
(一)研究背景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研究目的與意義
(四)研究方法
一 代物清償的傳統界定及性質
(一)傳統學說中代物清償的基本內涵
(二)代物清償的性質
(三)小結
二 代物清償與類似制度之區(qū)分
(一)代物清償與新債清償的區(qū)分
(二)代物清償與債的更新的區(qū)分
(三)代物清償與代物清償預約的區(qū)分
(四)民事執(zhí)行和解與代物清償的區(qū)分
(五)債的擔保中的代物清償
(六)小結
三 我國民法對代物清償的定位--附條件的債務免除契約
(一)我國民法有關代物清償的立法現狀
(二)我國代物清償的法律實踐及其問題分析
(三)我國民法對代物清償的定性
(四)代物清償與清償之關系
(五)代物清償中的債務免除及其條件性
(六)小結
四 代物清償法律適用中的難點分析
(一)代物清償與原債的關系
(二)代物清償中替代給付的瑕疵擔保責任
(三)代物清償中違約責任的處理
(四)代物清償協議無效及解除的法律后果
(五)第三人代物清償問題
(六)替代給付與原給付價值不相當的處理
(七)代物清償虛假訴訟問題
(八)小結
五 完善我國代物清償制度的建議
(一)大陸法系國家、地區(qū)代物清償立法例的啟示
(二)關于我國代物清償制度的完善思路
結論
致謝
參考文獻
本文編號:3701547
【文章頁數】:6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論
(一)研究背景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研究目的與意義
(四)研究方法
一 代物清償的傳統界定及性質
(一)傳統學說中代物清償的基本內涵
(二)代物清償的性質
(三)小結
二 代物清償與類似制度之區(qū)分
(一)代物清償與新債清償的區(qū)分
(二)代物清償與債的更新的區(qū)分
(三)代物清償與代物清償預約的區(qū)分
(四)民事執(zhí)行和解與代物清償的區(qū)分
(五)債的擔保中的代物清償
(六)小結
三 我國民法對代物清償的定位--附條件的債務免除契約
(一)我國民法有關代物清償的立法現狀
(二)我國代物清償的法律實踐及其問題分析
(三)我國民法對代物清償的定性
(四)代物清償與清償之關系
(五)代物清償中的債務免除及其條件性
(六)小結
四 代物清償法律適用中的難點分析
(一)代物清償與原債的關系
(二)代物清償中替代給付的瑕疵擔保責任
(三)代物清償中違約責任的處理
(四)代物清償協議無效及解除的法律后果
(五)第三人代物清償問題
(六)替代給付與原給付價值不相當的處理
(七)代物清償虛假訴訟問題
(八)小結
五 完善我國代物清償制度的建議
(一)大陸法系國家、地區(qū)代物清償立法例的啟示
(二)關于我國代物清償制度的完善思路
結論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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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37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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