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的正當化根據(jù)與法律適用
發(fā)布時間:2021-03-29 02:29
《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的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實現(xiàn)了預備行為實行化,將刑法對法益的保護再一次前移到準備活動階段,在風險社會的背景下具有正當性。在法律適用中,應當將主觀上具有政治性目的作為成立本罪的核心要素;該罪既包括為自己也包括為他人將來實施恐怖活動進行準備;應當注意區(qū)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其他類似罪名,避免擴大化適用。
【文章來源】:犯罪學論壇(第四卷·上冊)中國犯罪學學會預防犯罪專業(yè)委員會會議論文集
【文章頁數(shù)】:7 頁
本文編號:310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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