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現代性背景下的法形式合理性及其危機與解決
發(fā)布時間:2021-05-10 14:36
法形式合理性的發(fā)展是法制現代化的一個重要維度,因而對法形式合理性的理解,應將其置入到現代性的背景之下。現代性理論是發(fā)韌于近代的學術思潮,其意欲描述一種不同于前現代社會的歷史圖景,F代性在理論上眾說紛紜,其內涵并不統一,自韋伯運用合理性一詞來概括歐洲文明的歷史進程,從而為現代性設定基本的概念系統和分析框架以來,現代性就大致被等同于合理性,而西方的現代化也循此被看成是自然與社會全面合理化的過程。而合理性(理性)一詞在韋伯的現代社會分析理論中指的主要是工具目的合理性及工具目的合理性的制度化表現——形式合理性。法的形式合理化即發(fā)生在現代性的這一背景之下,通過在立法上建構一個自治的體系,使司法成為運用概念和邏輯在封閉體系進行法律推演的過程,并以此來獲致裁判結果的確定性與可預期性,如此來適應人行為的目的理性化并促進資本主義自由法治國理想的形成。法形式合理性的發(fā)展構成了現代性圖畫上最令人眩目的色彩,然工具目的合理性在現代社會的擴張與蔓延,導致其與價值合理性越來越呈南轅北轍之勢,現代性由此蘊藏著內在的危機。與現代性的困境相一致,在法學學科體系內,對法形式合理性的撻閥之聲也不絕如縷,福利國家的興起更是在...
【文章來源】: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
【文章頁數】:4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第一章 法形式合理性的現代性背景
第一節(jié) 科學的興起與自然的數學化
第二節(jié) 世界的祛魅與社會的全面合理化
第二章 法形式合理性的基本問題
第一節(jié) 法的理想類型與邏輯形式理性法的提出
第二節(jié) 法形式合理性的基本要素與作用機理
第三節(jié) 法形式合理性的生成原因
一、目的理性行為與法的形式合理化
二、自由法治國理想與法的形式理性化
第四節(jié) 法形式合理性在歐陸與美國的發(fā)展
一、法形式合理性在歐陸的發(fā)展
二、法形式合理性在美國的發(fā)展
第三章 現代性困境與法形式合理性之危機
第一節(jié) 現代性的困境
第二節(jié) 法形式合理性的危機:法的實質化
一、形式理性法實質化之理論上的準備
二、形式理性法實質化之社會背景:福利國家的興起
三、形式理性法實質化之具體表現
四、法的實質化發(fā)展對法形式合理性內在機理的破壞
第四章 現代性重建、程序主義法范式及法形式合理性危機之解決
第一節(jié) 現代性重建與程序主義法范式的提出
第二節(jié) 程序主義法范式對法形式合理性危機之解決
一、哈貝馬斯對形式理性法及形式理性法實質化的批判
二、程序主義法范式的基本原理及其對法形式合理性危機之解決
第五章 中國的問題
第一節(jié) 如何認識法的形式合理性之于中國法的現代化
第二節(jié) 如何認識法形式合理性的危機及作為危機解決方式的程序主義法
參考文獻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反思性法制現代化初論[J]. 韓德明.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2006(05)
[2]論法律形式合理性的十個問題[J]. 鄭成良. 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05(06)
[3]法律范式轉型與司法現代化[J]. 韓德明. 浙江學刊. 2005(04)
[4]中國傳統法官的實質性思維[J]. 孫笑俠. 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05(04)
[5]現代法治的困境及其出路[J]. 高鴻鈞. 法學研究. 2003(02)
[6]哈貝馬斯的交往理性法律觀及其啟示[J]. 馬長山. 江蘇社會科學. 2002(04)
[7]“規(guī)則”與“標準”在發(fā)展中國家的運用——邁向法治征途中的一個重大現實問題[J]. 沙弗爾,李成鋼. 法學評論. 2001(02)
[8]現代法中的實質要素和反思要素[J]. 圖依布納,矯波. 北大法律評論. 1999(02)
博士論文
[1]近代歐陸民法思想的歷史變遷[D]. 朱曉喆.華東政法學院 2004
本文編號:3179536
【文章來源】: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
【文章頁數】:48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導言
第一章 法形式合理性的現代性背景
第一節(jié) 科學的興起與自然的數學化
第二節(jié) 世界的祛魅與社會的全面合理化
第二章 法形式合理性的基本問題
第一節(jié) 法的理想類型與邏輯形式理性法的提出
第二節(jié) 法形式合理性的基本要素與作用機理
第三節(jié) 法形式合理性的生成原因
一、目的理性行為與法的形式合理化
二、自由法治國理想與法的形式理性化
第四節(jié) 法形式合理性在歐陸與美國的發(fā)展
一、法形式合理性在歐陸的發(fā)展
二、法形式合理性在美國的發(fā)展
第三章 現代性困境與法形式合理性之危機
第一節(jié) 現代性的困境
第二節(jié) 法形式合理性的危機:法的實質化
一、形式理性法實質化之理論上的準備
二、形式理性法實質化之社會背景:福利國家的興起
三、形式理性法實質化之具體表現
四、法的實質化發(fā)展對法形式合理性內在機理的破壞
第四章 現代性重建、程序主義法范式及法形式合理性危機之解決
第一節(jié) 現代性重建與程序主義法范式的提出
第二節(jié) 程序主義法范式對法形式合理性危機之解決
一、哈貝馬斯對形式理性法及形式理性法實質化的批判
二、程序主義法范式的基本原理及其對法形式合理性危機之解決
第五章 中國的問題
第一節(jié) 如何認識法的形式合理性之于中國法的現代化
第二節(jié) 如何認識法形式合理性的危機及作為危機解決方式的程序主義法
參考文獻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反思性法制現代化初論[J]. 韓德明.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2006(05)
[2]論法律形式合理性的十個問題[J]. 鄭成良. 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05(06)
[3]法律范式轉型與司法現代化[J]. 韓德明. 浙江學刊. 2005(04)
[4]中國傳統法官的實質性思維[J]. 孫笑俠. 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05(04)
[5]現代法治的困境及其出路[J]. 高鴻鈞. 法學研究. 2003(02)
[6]哈貝馬斯的交往理性法律觀及其啟示[J]. 馬長山. 江蘇社會科學. 2002(04)
[7]“規(guī)則”與“標準”在發(fā)展中國家的運用——邁向法治征途中的一個重大現實問題[J]. 沙弗爾,李成鋼. 法學評論. 2001(02)
[8]現代法中的實質要素和反思要素[J]. 圖依布納,矯波. 北大法律評論. 1999(02)
博士論文
[1]近代歐陸民法思想的歷史變遷[D]. 朱曉喆.華東政法學院 2004
本文編號:317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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